一批接续一批落地,湖南两批中成药实施集采价

李琪   三湘都市报   2026-09-14 20:09:43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9月14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琪)9月14日,记者从湖南省医保局了解到,该局发布《关于做好全国中成药第二批接续和第四批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全国中成药第二批接续、第四批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将于2026年9月29日在全省落地执行,进一步降低群众中成药用药负担。

《通知》内容显示,本次集采覆盖全国中成药第二批接续与第四批所有中选药品,实施范围包含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驻湘部队医院以及填报采购量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

采购周期自落地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周期内每年签订购销协议。首年执行时段为2026年9月29日至2027年12月31日,首年约定采购量按比例折算;医疗机构采购超出协议量的部分,中选企业依旧按中选价供应。续签协议时,采购总量原则上不低于上一年度协议采购量。

按照时间节点,中选企业需在9月29日前,在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完成药品价格信息填报确认,搭建覆盖全省的配送体系,原则上每个市级统筹区不少于3家配送企业,保障辖区内医疗机构用药配送。医疗机构要同步做好备货,平稳衔接临床用药。

《通知》明确,中选企业是药品质量与供应第一责任人,需建立应急储备、库存和产能报告制度,稳定药品供应。医疗机构要优先选用本次集采中选药品,保障协议采购量完成,畅通中选药品进院渠道,不得以配送企业数量等条件设置采购门槛。所有采购交易必须在省医药采购平台完成,严禁线下网外采购、私下议价。在完成约定采购量基础上,医院可结合临床需求采购其他适宜药品,不搞“一刀切”停用非中选药。

医保部门将对未中选、流标药品价格开展监控,对价格偏高药品实施风险处置。紧密型医联体实行牵头单位负责制。通过中成药集采常态化落地,以量换价,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前提下,持续减轻老百姓中成药用药费用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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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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