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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人社   2026-09-14 10:04:25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政策解读

  近日,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26〕8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就《意见》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等作如下解读:



01

《意见》出台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保障发挥着民生保障安全网、收入分配调节器、经济运行减震器的作用,是治国安邦的大问题。为进一步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可靠、更加充分的养老、工伤、失业等保障,我们对标国家部署要求,立足湖南实际,广泛吸纳省直相关单位、市州、基层一线意见建议,研究出台了《意见》。制定出台《意见》,主要考虑有三个方面的现实需要:



  一是推动参保扩面的需要。“十五五”时期,随着人口发展进入新常态,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对社会保障全覆盖提出新要求,但目前仍有部分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就业人员没有进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制度,存在“漏保”“脱保”“断保”的情况,需要在推动全民覆盖上下更大功夫,引导更多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人员进入社会保险制度,增强社会保障的公平可及性。


  二是进一步完善社保体系和机制的需要。国家和我省 “十五五”规划《纲要》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需要紧跟国家步伐,推进制度落实和配套政策完善,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社会保险基金长效筹集、统筹调剂、保值增值、监管等机制还需持续健全,更好地保障社会保险制度安全稳健运行。


  三是进一步提高社保服务能力和水平的需要。对标社会保险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要求,当前我省社会保险保障民生、服务发展、稳健运营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社保服务个性化、多元化需求日益增多,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还不高,需要加快打造数字治理新模式,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02

《意见》主要内容


  《意见》紧扣“高质量、可持续”主题,围绕推进高质量参保扩面、更规范社保缴费、多层次养老供给、高品质社保服务、高水平支撑保障五个方面研究制定22条政策举措。



  第一部分围绕推进高质量参保扩面,包含第1条至第4条,共4项政策措施。本部分聚焦扩大社保参保覆盖范围,通过部门协同加强源头管控,推进应参尽参、应保尽保。推出优化社保同步参保登记流程,支持新就业形态人员等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推动适龄城乡居民应保尽保,规范特定群体参加工伤保险,扩大特定人员单独参加工伤保险范围等政策措施。


  第二部分围绕推进更规范社保缴费,包含第5条至第11条,共7项政策措施。本部分聚焦强化政策引导激励,通过降成本、增补贴、优服务、促合规等政策措施,促进提升社保缴费水平。政策措施包括加大对用人单位和个人政策支持,逐步提高城乡居保缴费补贴,完善社保缴费规则及欠费处理机制,健全社保待遇调整机制等。


  第三部分围绕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包含第12条至第14条,共3项政策措施。本部分聚焦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通过积极发展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养老金与商业保险等加大社保多元化供给,为不同收入、职业和风险的群体提供更具弹性、更加适配的保障选择。明确积极发展企业(职业)年金,推动发展个人养老金,促进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相衔接等政策。


  第四部分围绕推进高品质社保服务,包含第15条至第18条,共4项政策措施。本部分聚焦提升经办服务水平,推动社保服务从“可办”向“好办、快办、就近办”转变,切实提升参保单位和群众的满意度与获得感。明确提出深化省际社保互联互通,优化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推进社保服务数智化便民化,推动工伤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职业伤害保障“一件事”集成办理等措施。


  第五部分围绕加强社保支撑保障,包含第19条至第22条,共4项政策措施。本部分聚焦强化支撑保障,从组织领导、资金保障、法治监督、安全监管四个方面,持续健全社保工作机制,为社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明确要求加强统筹协调、优化筹资机制、提升法治水平、加强安全监管等。


03

《意见》主要亮点


  《意见》全面覆盖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待遇、经办、监管、保障等内容,突出创新亮点主要有五个方面:



  一是创新推出“多项措施”,促进参保扩面。明确提出优化社保同步参保登记流程、项目开工须前置工伤保险参保缴费等措施,将社保参保登记嵌入市场主体注册登记、项目审批、项目开工等前端环节,从源头上督促市场主体、工程项目及时办理参保登记。同时明确建立完善全省社保参保缴费比对系统,以跨部门数据共享精准锁定未参保对象,推动实现多部门“数据找人”、精准扩面。


  二是分类提供“多种选择”,激发参保活力。顺应就业形式多样化发展,针对新业态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全面取消户籍限制,在缴费基数、缴费方式等方面赋予参保人员更多自主选择空间,更好适配灵活就业群体收入波动大等现实特点。明确支持小微企业为短期性、临时性用工人员优先办理工伤保险参保,分散企业用工风险,保障从业人员工伤权益。同时,明确提出要将未参加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社会救助对象纳入城乡居保保障范围,逐步提高特殊困难群体城乡居保政府代缴标准,切实兜住困难群体社保权益底线。


  三是积极发展“多个支柱”,完善养老保险体系。在解决“有没有”的问题的基础上,围绕满足“好不好”的需要,推出简化企业年金建立程序、搭建省级信息平台等增强企业年金灵活性、便捷性的政策措施,推动企业年金加快发展。针对个人养老金产品多样性不足、领取情形受限等问题,提出加大个人养老金产品和服务供给,丰富领取情形,促进个人养老金制度规范健康发展,为广大群众规划晚年幸福生活提供更多选择和更大支持。


  四是着力推动“多方协作”,强化支撑保障。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民生改善、社会保险领域领导职责,把参保扩面、基金征缴等核心指标纳入社会保障考核,以考核导向压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从社会信用评价和评先评优评价等方面压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健全跨部门基金长效筹集、统筹调剂、保值增值、安全监管机制,全方位提升社会保险工作治理与服务水平。


  五是致力提供“多元服务”,满足群众社保需求。明确持续拓展社保办理互联互通省份及业务事项、优化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提升社保经办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服务水平,推动实现更多社保业务“掌上办、一次办、就近办、自助办、帮助办”,打造智能高效、便民普惠的现代化社保经办服务体系。


04

结语


  《意见》的实施,标志着我省社会保险体系建设迈出新步伐。下一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宣传解读、细化配套措施、定期调度督导,确保各项惠民利企政策精准直达、落地生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9月11日

责编:张子仪

一审:王为薇

二审:刘文韬

三审:贺佳

来源:湖南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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