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9-12 09:37:03
湘潭市林长令
2026年第3号
关于全面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令
当前我市已进入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关键期,林下可燃物载量达到年度峰值,植被干燥易燃,全市森林防灭火形势极为严峻。为守护森林资源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压实防灭火责任、严控火灾风险,特发布本令。
一、明确森林防火特护期。即日起至2027年5月10日为全市森林防火特护期。全市全域所有林地及距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为森林防火区,实行全方位、常态化管控。
二、从严管控野外用火。特护期内,森林防火区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野炊烧烤、林区吸烟、放飞孔明灯、烧荒烧杂、焚烧秸秆等违规野外用火。确需野外用火的,由用火单位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在气象条件允许并落实防火措施的前提下实施。
三、精准预警分级管控。严格落实森林火险分级预警要求。蓝色预警期间,市县乡三级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火情监测,应急队伍做好应急准备。黄色预警期间,乡级林长和村级网格员深入责任区域、网格巡查,护林员加强巡护宣传,应急队伍进入应急状态。橙色预警期间,市县乡三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至少有1名副指挥长在岗待命,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全面禁止野外用火审批,应急队伍进入临战状态。县级林长每天调度责任区域,护林员每日巡护时长不低于6小时(其中下午时长不少于4小时)、巡护里程不少于12公里。红色预警期间,市县乡三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实行一天一研判一调度,市级林长每天调度责任区域。全市所有重点林区、国有林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集中墓葬区等重点防控区域入口设立防火检查卡口,落实实名登记、火种收缴制度,坚决杜绝火种进山入林。
四、全面排查整治隐患。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和涉林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新一轮森林火灾隐患排查专项行动,聚焦林区道路、隔离带、蓄水池、输配电设施等重点部位,全面排查清理可燃物堆积、违规作业、设施隐患等问题,建立台账、清单管理、闭环销号,彻底清除火灾风险隐患。
五、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同步推进“线上+线下”全覆盖防火宣传。线上依托本地政务微信号、村组微信群高频推送防火禁令、违规用火警示案例和避险知识,线下利用乡村小喇叭、流动宣传车每日滚动播报,在进山路口、林区村组醒目位置增设防火标识牌。重点针对林区独居老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开展入户“一对一”靶向宣讲,落实包保监管责任,筑牢群防群控的思想防线。
六、抓实演练提升能力。常态化开展基层森林防灭火业务培训和实战演练。县乡村三级在2026年9月底前完成第一轮应急演练、2027年春节前完成第二轮应急演练、2027年3月底前完成第三轮应急演练,重点提升队伍集结、装备操作、火场扑救、安全避险实战能力。严格落实森林火情早期核查处置“131”机制,坚决杜绝盲目扑火,严防次生事故。
七、严格落实奖惩机制。实名举报违规用火经查属实按程序予以奖励(防灭火举报热线0731-55551009),护林员按要求完成热点核查予以奖励。从严查处违规野外用火,引发火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此令。
湘潭市林长:胡贺波 李永亮
2026年9月10日
责编:蒋诗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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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白培生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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