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6-09-11 19:43:25
湖南省国资委印发《关于促进省属国资国企人形机器人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湘国资〔2025〕62号
各省属监管企业,驻委纪检监察组,委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关于促进省属国资国企人形机器人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省国资委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国资委
2025年9月18日
关于促进省属国资国企人形机器人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人形机器人集成人工智能、高端制造、新材料等先进技术,有望成为继计算机、智能手机、新能源汽车后的颠覆性产品,将深刻变革人类生产生活方式,重塑全球产业发展格局。当前,人形机器人技术加速演进,已成为科技竞争的新高地、未来产业的新赛道、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发展潜力大、应用前景广。为促进省属国资国企人形机器人产业发展,加快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有力支撑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前瞻布局未来产业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省属国资国企产业基础扎实、应用场景丰富的优势,坚持“整机带动、创新驱动、场景牵引、生态赋能”,加快布局人形机器人未来产业新赛道,推进省属国资国企人形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发展,为构建富有湖南国资特色和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重要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30年,产业规模逐步扩大,培育1家营业收入超30亿、市值超300 亿的本体企业,5家以上关键零部件、核心原材料的重点企业,形成“本体+零部件+原材料”省属国资力量,构建覆盖工厂、物流、应急等领域“一脑多型”的机器人产品矩阵,实现人形机器人年产万台以上的规模化量产,整机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在具身智能软件平台、机器人关键核心零部件、多模态感知技术、高精度运动控制技术、灵巧手操作技术等方面实现省属国企自有知识产权的全面布局,构筑自主可控的软硬件一体化全栈技术壁垒;产业生态持续优化,实现不少于10项示范应用建设,建设1个以上人形机器人产业集聚区,孕育开拓一批新业务、新模式、新业态,营造具有影响力的人形机器人产业生态。
三、重点任务
(一)推动整机引领布局
1.开发整机产品。支持中联重科中科云谷研制轮式机器人、足式机器人、轮足机器人等系列产品,推进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机器人化建设,构建覆盖工厂、物流、应急等领域“一脑多型”机器人产品矩阵。支持湘科集团依托机器人运动控制技术、低延时抗干扰数字图传技术、基于人工智能的图像与激光雷达感知技术、分布式指挥控制技术以及人形机器人AI算法基础,加速人形机器人原理样机首台套开发。强化人形机器人整机的批量化生产制造能力,持续提升整机产品的质量和可靠性。
2.研制核心零部件。支持中联重科中科云谷自主研发高性能一体化关节模组,集成伺服电机、减速器、传感器,覆盖头、肩、肘、腕、髋、腿、手等部分关节,基本实现关键零部件自主配套。支持湘电集团自主研发结合外部并购合作等方式,加速拓展空心杯电机等核心零部件产品。支持湘能集团、高新创投等企业围绕人形机器人机械臂与灵巧手、专用传感器、耐辐照关键零部件及模组产品、高功率密度执行器、专用芯片、高能效专用动力组件开展研发及产业布局。
3.推动材料研发。支持钢铁集团开发试制极薄规格极低铁损高磁感无取向硅钢,推广 40CrNiMoA、40CrMo等合金结构钢应用范围。支持湘能集团轻材科技研发高精度谐波减速器、行星减速器、滚珠丝杠等核心部件材料。支持高新创投高创稀土聚焦攻克电机及外壳材料。支持盐业集团湖南未来纤维研究院加速纤维锂电池、纤维探测器、纤维传感器等研发应用。
(二)突破关键核心技术
1.攻关“大脑”“小脑”核心技术。支持中联重科中科云谷打造“大脑+小脑”高通用具身智能技术框架,发布自主研发的70亿参数VLA模型,升级推出融合世界模型的 140亿参数VLA模型,提升交互、感知、决策的具身大脑“慢思考”能力和动作执行的具身小脑“快动作”能力,重点突破高精度灵巧操作、多任务双臂协同、自适应全身控制、云边端机群协同等关键智能能力,实现多形态机器人具身智能的灵活部署和在线升级。
2.突破“肢体”关键技术。推动中联重科与湖南钢铁集团技术研究院联合研发轻量化合金骨骼。鼓励省属国企依托产学研用组成创新联合体,开展精密减速器、新型传动产品研制,研发伺服驱动系统以及智能一体化关节等,探索人工肌肉、电子皮肤等新型结构的开发与应用,推动新材料、仿生技术、新型制造技术等交叉融合发展。
3.构建创新平台体系。支持中联重科中科云谷创建国家级具身智能系统创新中心,搭建端到端具身智能研发平台,构建“数据采集一模型训练一迭代”闭环机制,形成数据飞轮,加速大模型进化。支持中联重科中科云谷、湖南钢铁集团技术研究院、湘科集团、医药集团等与省内国防科大、中南大学及省外清华大学、浙江大学、西安交大等高校共建一批校企联合实验室,开展前沿技术研究。支持中联重科中科云谷申报国家级人形机器人中试平台,支持省属国企建设中试基地和技术验证平台,加速“0-1”技术突破。
(三)打造场景应用标杆
1.拓展“人形机器人+特种”场景应用。支持钢铁集团、湘能集团、矿产集团、盐业集团、海利集团、湘科集团、高新创投、中联重科等探索人形机器人在特种环境应用。面向危险恶劣作业场景需求,强化复杂环境下本体控制、精确感知、精准操作等能力,打造特种应用场景下高可靠人形机器人解决方案。面向民爆、作战、巡检、高辐照等特殊环境,强化人形机器人本体安全防护能力、复杂任务智慧生成与高精度操作能力,降低作业人员危险性。
2.拓展“人形机器人+制造”场景应用。聚焦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数字、食品加工等重点领域,支持钢铁集团、农业集团、湘能集团、湘电集团、高新创投、兴湘集团、中联重科等打造人形机器人示范产线和工厂,在典型制造场景实现深度应用。面向结构化生产制造环节,推动人形机器人在装配、转运、检测、维护等工序应用和推广。面向非结构化生产制造环节,加强人形机器人与设备、人员、环境协作交互能力,支撑柔性化、定制化生产制造。
3.拓展“人形机器人+服务”场景应用。支持高速集团、建设集团、农业集团、机场集团、轨道集团、港航水利、旅游集团、医药集团、中联重科等拓展人形机器人在现代交通、绿色建造、现代农业、文化旅游、大健康等服务领域的应用场景,依托交通枢纽、建设场地、粮食基地、酒店宾馆、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公共场所建设示范场景,推动人形机器人提供迎宾接待、导询问诊、养老陪护、交通服务、站点导购等多元化服务,重点提升人机交互可靠性和安全性。
4.支持“人形机器人+”应用示范创新。建立人形机器人场景需求清单和供给清单,支持省属国企发布人形机器人应用场景,打造标志性场景和服务。支持省属国企联合建设“人形机器人+”体验中心,增强用户体验感和接受度。通过短期租赁、共享服务、智能云服务等创新方式加强应用推广。
(四)塑造一流产业生态
1.加强主体培育。将发展人形机器人产业视同省属国资国企主业管理,经省国资委认定,因发展人形机器人产业增加的预算外带息负债和“两金”可在年度绩效考核时子以剔除。支持钢铁集团等企业通过定向增发、并购重组、股权投资、项目合作等市场化方式积极新增一批优质企业。对发展人形机器人产业导致阶段性管理层级、法人户数增加的企业,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在压减工作专项考核中予以支持。
2.强化金融赋能。设立50亿元人形机器人产业基金,采用“直投+子基金”模式,重点投资整机、核心部件及场景应用项目。发挥高新创投战新产业发展基金、兴湘集团新兴产业投资基金、钢铁集团湘江产业基金等引导作用,撬动社会资本加强早期硬科技投资力度。推动省属国企与银行、融资租赁等机构合作,争取授信额度提升、贷款期限延长及利率优惠,探索知识产权质押、未来收益权质押等方式,降低融资成本。
3.加快人才培引。加强人形机器人战略科学家、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企业家等引进和培养,对顶尖人才实行“一事一议”引进机制,及时表彰相关先进典型、推介相关经验做法。打造“科学家+工程师(技术人员)+企业家”人才队伍,依托省人才集团,探索实施人才引培专项。赋予领军人才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团队和个人给予特别激励。省属国企为发展人形机器人产业引进的关键人才、高层次人才及团队所需工资总额,在与经济效益联动的工资总额预算内解决有困难的,经省国资委认定。可列入工资总额特殊事项,予以倾斜支持。
4.深化合作交流。鼓励中联重科等企业走出去,参加国际展会、申请境外专利授权、争取产品认证,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推动新技术、新产品迈向国际市场。支持省属国企参与央企人形机器人产业链、创新链建设,引导创新成果、重大项目在湘转化及落地。引导省属国企开展人形机器人标准化研究,鼓励优势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制定,推动持续构建完善人形机器人技术标准和产品规范体系。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省国资产业发展推进机制功能作用,组建省国资委人形机器人产业发展工作专班,统筹推进产业发展、技术攻关、项目招引、示范应用等工作,推动产业链一体化布局、科创资源共享、应用场景开放。指导相关企业分年度制定专项发展计划及目标任务清单、重点项目清单、技术攻关清单、场景应用清单,强化工作落实。
2.加大项目支持。支持对人形机器人产业进行投资,优化投资项目监管,对当年拟实施的暂未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可由省属监管企业董事会自主决策并向省国资委报备,直接纳入年度投资计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向人形机器人产业倾斜,对市场前景好、成长性好的产业项目,优先列入年度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库,加大项目协调服务力度。助推人形机器人相关科研、产业项目纳入国家、省级重大专项,积极争取中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资金等专项资金支持。
3.强化监测服务。探索组建湖南省人形机器人产业联盟,由省国资委指导,中联重科中科云谷等牵头,吸纳产业链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共同开展前瞻性、战略性重大问题研究。加强人形机器人产业运行监测和统计分析。强化信息交流共享,联动核心企业、高校及科研机构,定期发布最新技术动态、投资动向、行业走势、政策信息等。
4.创新考核激励。支持省属国企将人形机器人科技成果作价入股新公司,科研骨干按规定持有股权,有序开展员工持股试点,保持团队稳定。经省国资委认定,人形机器人项目以及企业开展相关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较上年新增研发费用按照 1.5 倍视同考核利润加回;人形机器人产业产生的利润,按照 1.5倍在考核利润中认定。对投资人形机器人产业、推动整机引领布局、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打造场景应用、深化合作交流等取得突出成绩的企业,给予考核加分奖励。加力实施改革创新风险备案,企业尽职合规发展人形机器人产业过程中造成失误和损失的,按照有关规定容错纠错。
责编:王格格
一审:吕菊兰
二审:陈新科
三审:左丹
来源:湖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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