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湘潭客户端 2026-09-11 08:32:09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9月11日讯(郑镱慧子 李浩)为更好扶持各类创业主体,以创业带动就业,近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湘潭市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管理办法》,以“三个取消、两个并行、一个承诺”为重点,全面降低创业群体申领门槛。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最高可获3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条件放宽,四类群体可申报
新办法明确,申报对象须同时满足创业主体和申请人身份双重条件。创业主体须为在湘潭市首次创办的小微企业、个体经济(含个体工商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正常经营满1年。申请人仅限院校在校学生、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返乡入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四类群体,须为持股比例不低于20%的法定代表人或合伙人、股东。近1年内通过变更登记取得相关身份的人员不可申报。
同一自然人、同一市场主体在湖南省内仅可享受一次一次性创业补贴,已在省内其他地市申领过的,湘潭市不再重复受理。
标准提高,补贴最高3万元
补贴标准由基础补贴和吸纳就业上浮补贴两部分构成,两项合计每户最高不超过3万元。
基础补贴方面,个体经济、农民专业合作社为5000元/户,院校在校学生、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为1万元/户;小微企业为7000元/户,上述两类人群创办小微企业的为1.2万元/户。
吸纳就业上浮补贴分两档,仅可择一适用:招用员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劳务)合同并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每新增吸纳1人上浮1500元;签订1年以上劳动(劳务)合同、3个月足额发放工资但未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每新增吸纳1人上浮1000元。
双线并行,申报渠道更畅通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申报渠道实行线上线下双线并行,电子申请表与纸质审批表具备同等效力,创业者可通过“湘易办”创业一件事专区、“湘就业”小程序线上申报,也可到注册地县(市)区人社经办窗口线下办理。
新办法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申报主体签署承诺书,对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在校学生及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优先通过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数据共享核验身份,核验通过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就业困难人员由系统内部直接认定;仅返乡入乡农民工需提供户籍及外出务工佐证材料,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该负责人提醒,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及时通过线上线下渠道申报,抢抓政策红利。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相关规定与新办法不一致的,以新办法为准。
检验不合格的,必须立即停止运行,消除隐患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恢复使用。对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市场监管部门将实行即查即曝、挂牌督办,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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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湘潭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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