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德军 上观新闻 2026-09-11 06:57:36
“9·11”事件已经发生25周年。25年来,以美国主导的全球反恐战争为起点,反恐行动从追捕跨国恐怖网络扩展到战争、情报、金融、制裁和社会治理方方面面,边界无限扩大。
然而,一个最基本的问题仍未解决:什么是恐怖主义,什么属于反恐,反恐边界又可以延伸到哪里。
2026年联合国反恐与人权问题特别报告提出更新后的示范定义。概而言之,故意造成死亡、严重伤害或劫持人质,并以制造公众恐惧或胁迫政府、国际组织,或推进政治或意识形态目标为目的,可构成恐怖主义;武装冲突中不违反国际人道法的行为则予以排除。
这提供了一条最低尺度:先判断行为,再判断行为者。反对外国占领、争取民族自决,不能仅因政治目标而被定性为恐怖主义;但故意杀害平民、劫持人质,也不能因“抵抗”之名改变性质。不能一概将一国军事行动归纳为恐怖主义,却同样不能因国家身份而降低平民保护和责任追究的标准。
反思一:反恐不是战争借口
《2026年全球恐怖主义指数》显示,2007年至2025年全球因恐怖袭击累计死亡的近16万人中,98%死于处于冲突状态的国家。这并非断言战争必然催生恐怖主义,而恰恰揭示了一项贯穿25年的启示:国家失序、治理崩塌,恰恰为恐怖主义生长提供了最肥沃的土壤。
伊拉克是最典型的样本之一。“9·11”调查委员会没有发现萨达姆政权参与“9·11”的可信证据。然而,伊拉克战争之后,权力机构瓦解、国家生灵涂炭,并与地区冲突、代理人战争相互催化,为“伊斯兰国”扩张创造了条件。伊拉克战争不是“伊斯兰国”崛起的唯一原因,却是改变其生长环境的重要条件。
因此,恐怖活动减少不能简单解释为“战争打赢了”。长期压缩恐怖主义,更取决于战争是否结束、国家治理是否恢复、社会秩序是否得到重建、政治诉求是否拥有新的出口。越能坚持政治解决,越不轻易诉诸战争,就越能从结构上减少恐怖主义赖以生存的条件;反过来,如果以反恐为名发动或扩大本可避免的战争,摧毁别的国家、制造民众长期流离失所,就可能一边消灭今天存在的恐怖组织,一边培育明天的恐怖主义活动土壤。
“9·11”25年后,最深刻的悖论莫过于此:以战争反恐,战火反为恐怖主义之土壤;欲除之,反滋之。
反思二:反恐不能伤害平民
巴勒斯坦问题,把这种悖论撕开在最刺眼的光线下。数十年来,以色列持续占领巴勒斯坦领土、不断扩建定居点、迁移当地人口、一寸寸压缩巴勒斯坦人的生活前景。
据加沙地带卫生部门最新统计,自2023年10月新一轮巴以冲突爆发以来,以军军事行动已导致加沙地带逾7万人死亡,另有17万余人受伤。2025年10月加沙停火第一阶段协议生效后,以军仍以打击哈马斯等武装人员为名不断在加沙地带发动袭击,造成巴方超过1340人死亡、4000多人受伤,多数为平民。
国际刑事法院2024年对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和前防长加兰特发出逮捕令,认为存在合理理由相信二人涉及战争罪以及谋杀、迫害和其他不人道行为等危害人类罪;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设立的独立国际调查委员会2025年又认定以色列在加沙实施种族灭绝。它们共同说明:以所谓“反恐”和“安全”为理由展开的战事,已经进入战争罪、危害人类罪乃至种族灭绝的责任审查层级。
这正是最严重的伦理倒置。美国和以色列以保护平民、制止针对无辜者的暴力为由试图获得行动的正当性。但是,如果最终把大规模平民死亡、饥饿和基本生存条件毁坏视为可以接受的“安全代价”,它就完全背离了反恐本身的伦理要求。美以没有为伤害平民开脱的理由。
反思三:反恐不止以暴制暴
恐怖主义的根源不能简单归结为宗教、贫困或文化。更深的问题是恐怖主义斩断了处理敌意的柔性途径:本可通过谈判、竞争和妥协解决的问题,变成只有被彻底消灭这个选项。
恐怖主义最危险的地方,不只是使用暴力,而是取消暴力的边界。失去边界的反恐也会陷入类似的政治幻觉:相信只要军事、情报和技术足够强大,就能不断消灭敌人并获得永久安全。两者在性质和责任上不能等同,却都可能把本应由政治手段处理的敌意,误认为必须进行物理消灭。
因此,真正有效的长期反恐,应当把政治解决置于战争之前,把恢复国家治理置于摧毁政权之前,把减少恐怖主义产生的条件置于不断追杀敌人之前。停战、谈判、国家重建和政治妥协,不是反恐的替代品,而是防止恐怖主义再生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也是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和全球治理倡议等四大倡议之于国际反恐最现实的意义:减少战争,恢复治理,打开政治出口,让不同民族和文明重新拥抱生活。
“9·11”事件25年后的反恐成败,不能只看消灭了多少恐怖分子,更要看战争是否减少、国家是否稳定、恐怖分子的招募空间是否真正缩小。反恐真正的胜利,不是拥有越来越强大的杀敌能力,而是不再制造出明天的敌人。
(作者系兰州交通大学外国语学院副教授、浙江外国语学院环地中海研究院研究员)
责编:姚昕玥
一审:张笑
二审:唐能
三审:唐婷
来源:上观新闻
我要问

下载APP
报料
关于
湘公网安备 43010502000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