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社会组织、迷途少年三方签约,这份协议为了啥?

龚柏威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9-10 20:56:38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9月10日讯(全媒体记者 龚柏威 通讯员 周韵夫 罗颖 杨叶芳)近日,祁阳市人民检察院举办了一场“特别”的签约仪式,未成年人小宇(化名)与监护人、社会组织负责人、检察官共同签署了《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协议》。对于曾经误入歧途的小宇来说,这不是一份普通的协议,而是一条回归社会的“向阳路”。

此前,小宇因涉嫌犯罪被移送祁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在审查起诉阶段,承办检察官综合考量后认为,小宇系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轻微,且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配合调查,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条件。在依法听取相关单位意见后,该院依法对小宇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设定9个月的监督考察期。

“附条件不起诉绝不是‘一放了之’,而是给迷途少年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承办检察官表示。为破解考察力量单一、帮教措施不够多元等难题,该院主动链接社会资源,邀请专业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监督考察。

签约仪式上,三方权责清晰:检察机关用法治“引路”,负责总体把关,提供法治教育并全程监督其行为;社会组织以专业“铺路”,结合小宇实际情况,量身定制心理疏导、行为矫正、公益活动等个性化帮教服务;小宇以守规“行路”,严守协议规定,按时参加教育矫治,定期汇报思想动态。

“我一定会改过自新,珍惜这次机会,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小宇在协议上郑重签下名字。考察期内,检察机关和社会组织将根据小宇的表现定期回访、动态评估,适时调整帮教方案。

迷途不是终点。法治引路、专业铺路、家庭与少年同行,一纸协议正为小宇铺就一条“向阳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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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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