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10 20:42:41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9月10日讯(通讯员 蒋先昧)近日,郴州市出台《郴州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体系,为全市行政执法行为划定刚性边界。这是该市落实湖南省“企业服务年”行动部署和全省高质量发展大抓落实督查激励要求,持续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重要制度举措。
该办法共十八条,围绕行政执法过错的认定、责任划分、追究程序、衔接机制等核心环节作出系统规范。办法明确了无执法资格,超越职权,事实证据不足,不履行法定职责,“两违四乱”等8类行政执法过错情形,同时设定了法律适用分歧、行政相对人伪造证据、不可抗力等8种不予认定过错的情形,以及情节轻微及时纠正、探索性执法、创新性执法等免予、从轻减轻追责情形,兼顾执法刚性与容错空间。
在责任追究层面,该办法区分行政执法单位、单位负责人及行政执法人员三类主体,设定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约谈负责人,以及批评教育、调离执法岗位等追责措施,明确故意违法、拒不纠正、一年内两次以上被追责等从重情形。同时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衔接机制,对涉嫌违纪违法的按程序移送处理,形成“执法有边界、过错必追责、追责有依据”的完整闭环。
据了解,此前郴州已先后印发《郴州市行政执法行为负面清单》《郴州市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目录(通用版)》《郴州市乡镇(街道)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通用版)》,从禁止性执法行为、基层执法权责、涉企检查事项三个维度划定执法红线。此次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出台,与前述制度形成配套,构建起“清单定边界、过程留痕迹、有错严追责”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
今年以来,郴州以“企业服务年”行动为抓手,全面推行“扫码入企”制度,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持续整治“两违四乱”突出问题,全面推行柔性执法“721工作法”。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扫码入企1.6万余次,企业评价满意度达99.99%;办理免罚案件3.8万余件、免罚金额超1880万元,减轻处罚案件1289件、减罚金额1381万元,有效降低企业负担。
该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压实行政执法责任,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为打造“身在郴州、办事无忧”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责编:刘家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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