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医保优化退休人员医保经办服务

  新湘潭客户端   2026-09-10 08:43:15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9月10日讯(熊婷 袁明)“每月固定划拨75元到我的个人账户,积少成多,看病就医多了一份保障。”9月7日,原湘潭市化纤厂下岗职工陈女士在市民之家医保窗口办完在职转退休业务后,难掩欣喜。她不仅享受到一项刚落地的新政红利,还体验了经办流程的新变化,湘潭医保的惠民便民利民措施让她“少跑腿、快受益”。

今年7月,湖南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联合印发《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定》进一步完善了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医保待遇,首次明确了这一群体退休后个人账户的划拨办法。

根据《规定》,2023年1月1日以前参加过职工医保(含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且在 2023年1月1日以后符合办理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确认手续条件的人员,在办理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确认手续时,若个人账户划拨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低于15年,按规定缴纳职工大病保险费后,即可从退休待遇生效之月起,按每月75元标准划拨个人账户。

陈女士恰好符合条件。企业破产改制后,她陆续按照单位身份和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在缴纳职工大病保险费后,能够享受退休后医保个人账户的划拨。在工作人员介绍政策后,她算了笔账,“一年下来900元,对退休人员来说是笔实实在在的补助。”就在她为缴费手续可能繁琐而担心时,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一项新举措让她卸下了心理包袱。

9月初,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优化了在职转退休登记流程,对于需要补缴费用的退休人员,补缴后不再要求提交纸质完税证明,医保经办机构直接通过与税务部门数据共享、后台核验信息,办理时限由省医保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规定的不超过5个工作日优化至不超过2个工作日,群众办事体验明显提升。陈女士对此感受深切:“没想到一次就办好了,不用来回折腾。”

另外,为保障新政精准落地,市医保事务中心正全面核查2023年1月1日以来已办理医保退休确认的灵活就业人员。对符合条件者,将从待遇生效之月起按标准补划个人账户。据测算,市本级近5800人符合补建立个人账户的要求。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减少群众不必要的跑腿,这部分群众无需到医保窗口二次申请补建立个人账户,医保经办机构将依据参保缴费信息和档案资料,直接核验后补建立个人账户并划拨个人账户资金。这意味着,2023年1月1日以来已办理医保退休确认的灵活就业人员中符合条件者,无需任何操作即可享受到新政红利,真正实现“政策找人、免申即享”。

从“坐等申请”到“主动兑现”,变“被动受理”为“主动服务”。湘潭医保以新政红利与经办服务的双重升级,让惠民温度与便民速度同频共振。市医保部门表示,将持续优化政策执行与经办服务,确保改革红利高效直达每一位参保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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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湘潭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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