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市更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

  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2026-09-07 15:23:10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市更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

湘政办发〔2026〕45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城市更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6—2028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8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湖南省城市更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6—2028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工作要求,加快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践行人民城市理念,以正确政绩观引领推动城市更新,坚持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相结合,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快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

到2028年,实施一批补短板、惠民生、强功能的城市更新项目,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城市更新行动取得重要进展,城市开发建设方式转型初见成效,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安全发展基础更加牢固,新旧动能加快转换,文化遗产有效保护,风貌特色更加彰显,治理水平大幅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片区更新

1.实施重点片区更新。完善城市功能,提升空间品质,统筹“留改拆补”,一体推进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建设,优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和安全隐患问题。2026年全省启动100个城市更新片区建设,到2028年底,基本建成80个城市更新引领片区。

2.推动老旧街区更新改造。坚持业态先行、运营前置、市场主导,以创新商业模式和优质运营服务为引领,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和专业力量,推动老旧商业街区、背街小巷等更新改造。到2028年,全省更新改造一批有条件的老旧街区。

3.推动老旧厂区转型升级。盘活闲置或低效利用的工业厂区、物流仓储园区、低效产业园区、闲置工业楼宇等存量工业空间资源,结合城市发展需求,通过科学规划与精准定位,植入文化创意、科技创新、现代服务、数字经济等新业态与新功能,推动其转型升级与价值提升。到2028年,全省打造一批活力焕新的老旧厂区。

(二)营造宜居空间

4.推动“好房子”建设。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兼顾新增住房的高标准建设与存量住房的改善升级,全链条提升住房标准、设计、材料、建造、运维、服务水平,建设改造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支持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推广装配式建筑、智能建造等绿色低碳适宜技术。鼓励采用绿色环保建材,推进节能改造,持续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到2028年,完成老旧住房自主更新1.8万套、加装更新电梯5000台。

5.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筹推进建成20年以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全面整治小区周边环境,同步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并建立健全长效化、精细化的管理机制,切实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与社区治理水平。到2028年,改造城镇老旧小区4000个。

6.推进城中村更新改造。采取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结合等多种方式,科学分类施策,对群众反映强烈、改造意愿集中、居住环境亟待改善,且影响城市安全运行和社会治理效能的城中村,予以优先安排、重点推进实施更新改造。到2028年,全省因地制宜更新改造一批城中村。

7.打造完整社区。坚持以人为本、需求导向,重点围绕养老、健身、休闲、托育、医疗、文体、便民商业等居民高频需求,统筹布局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体系,打造功能完善、服务便捷、宜居宜业的社区生活新图景。到2028年,全省共打造500个高品质完整社区。

8.提升城区功能品质。补齐民生领域公共服务设施短板。优化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推进轨道交通场站及其周边区域一体化更新。建设连续完整的城市生态基础设施体系,健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机制。盘活城市闲置边角地块,整治小微空间,统筹建设口袋公园、社区公园。构建安全连续、覆盖全域的慢行系统。到2028年,新建扩建口袋公园、社区公园300个,新建改造城市绿道300公里。

(三)增强安全韧性

9.加强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对城市C、D级危险住房和非成套住房进行普查并建档立卡。对D级危险住房,要制定专项拆除改造计划,采取强力措施予以优先处置。同时,稳步推进预制板房屋治理改造工作,切实提升房屋整体安全水平。到2028年,全面实施房屋安全体检、安全管理资金、质量安全保险三项制度。

10.加强市政设施更新改造。落实“六张网”战略部署,系统推动燃气、供水、排水、污水等管网“四库管理”,建立“综合改一次”机制,因地制宜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快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深入推进“厂网一体、按效付费”。完善城市防洪排涝体系。推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改造升级。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或经专业检测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D、E级桥梁隧道进行更新改造,并强化城市道路桥梁全周期安全风险管理。2026年计划更新改造各类管网4300公里,到2028年,完成老旧管网更新改造1.2万公里,完成18座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提标改造。

11.加强风险防控和应急保障能力。提高城市运行动态监测、风险预警和高效处置能力,守牢城市运行安全底线。支持盘活闲置低效资源,稳步推进城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结合片区和项目更新改造,因地制宜对消防通道、疏散楼梯、消防设施器材、老旧电气线路等进行升级改造,合理增设一批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停放充电设施等。提升工程防火保障能力及高层建筑火灾防范和救援能力。

(四)促进文脉赓续

12.加强整体保护和活化利用。坚决防止大拆大建、拆真建假等破坏性更新行为。建立以居民为主体的保护实施机制,鼓励居民、社区、社会组织等多方力量参与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实施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提升工程,对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的区域进行系统性、整体性保护与提升。在严格保护核心价值与风貌的前提下,遵循科学规划、分类施策、有机更新的原则,活化利用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工业遗产、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等,实现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有机结合。2026年,打造十大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重点片区,启动一批具备条件的历史文化片区保护利用。

13.塑造城市特色风貌。完善城市风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涵盖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流程的风貌管控机制。加强城市更新重点地区、重要地段风貌规划引导与精细化管控,明确建筑高度、体量、色彩、材质及空间形态等管控要求,保护城市独特的历史文脉、人文地理、自然景观,塑造特色风貌。

(五)提升治理能力

14.完善城市治理体系。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统筹协调机制,发挥好“一委一办一平台”作用,加强对城市治理工作的指挥调度、组织协调、监督评价。推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新模式。完善居民、企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参与城市治理制度机制,发挥志愿服务作用,拓宽新就业群体参与渠道。

15.推动城市治理重心和配套资源下沉。大力推动资源、服务、管理等下沉基层一线,加强党建引领城市社区治理,健全“党建+网格+数字”治理模式,发挥街道、社区作用,建立居民、产权人、企业等多方主体参与机制。深入开展城市管理进社区,推动物业服务进家庭。

16.推动城市治理智慧化精细化。健全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推动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探索建设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研究拓展“CIM+”在城市更新“一张图”的应用场景。

(六)健全政策机制

17.健全城市更新实施机制。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全面开展城市体检,建立完善“专项规划—片区策划—项目实施方案”实施体系。建立城市更新项目库。实施城市更新统计调查制度。地级城市2026年12月底前完成城市体检全覆盖,县级城市2026年全面启动城市体检。2026年底前,各市州完成一批重点片区策划方案编制。

18.构建可持续的城市建设运营投融资体系。发挥专项债“自审自发”优势,重点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引导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建筑业企业转型升级,采取“策划、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方式参与城市更新。引导金芙蓉投资基金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的投资。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在合规的前提下给予贷款期限、利率等方面支持。推动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资产证券化产品、公司信用类债券等。依法合规开展投融资工作,严禁以任何形式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19.完善政策法规标准体系。推动湖南省城市更新领域相关立法工作。完善适用于城市更新项目的规划弹性管控、存量土地盘活、产权问题化解、施工图审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消防安全检查等政策标准。

20.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支持优势企业、高校、机构等发挥科技和人才方面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开展可持续城市更新关键技术和装备攻关,建设城市更新重点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建立城市更新专家库,强化智力支撑。引导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评估师进社区,提供全流程咨询服务。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职业学校开设城市更新相关学科专业,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规划、建设、治理城市的水平。

三、组织实施

依托省城市高质量发展协调小组牵头抓总,统筹推进全省城市更新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扛起主体责任,健全城市更新工作推进机制。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指导和协调支持,开展本方案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和总结评估;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用好中央预算内资金和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等支持城市更新项目;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完善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土地混合与兼容利用和既有建筑功能转换、存量土地盘活等支持政策,指导城市更新项目规划许可、用地审批、土地供应、不动产登记等工作;财政、金融监管等部门要研究制定有关支持政策,指导城市更新项目投融资工作;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商务、消防等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加强政策支持和指导服务。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责编:涂诗卉

一审:吕菊兰

二审:陈新科

三审:左丹

来源: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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