犇视频 2026-09-04 19:02:24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9月4日讯 (全媒体记者卜岚)今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支持老旧住房自主更新的通知》。其中明确,根据房屋现状、居民意愿与更新需求,老旧房屋可采取原拆原建、改扩翻、整治提升三种模式实施更新改造。
《通知》明确了更新范围,适用于我省城市(含县城)建成区国有土地上,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老旧住房:产权清晰、不存在违法建设或违法建设已整治到位,经鉴定属于C级、D级危险住房的;无独立厨房、卫生间等非成套住宅;年久失修、安全隐患较大、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齐全的其他老旧住房。
同时,明确了三种更新模式。其中,原拆原建模式是指老旧住房片区整体拆除重建;改扩翻模式是指保留房屋主体结构,通过局部改建(如内部格局调整、非承重墙体改造、厨卫功能升级等)、适度扩建、翻修翻新,改善户型、增加面积、完善功能等;整治提升模式是指不改造房屋主体结构,综合实施加装电梯、配套设施完善、绿化提升等,鼓励统筹周边公共服务设施、商业设施及公共活动空间实施统一改造,实现片区综合提升。
《通知》还指出将拓宽资金支持。坚持“产权人出资为主、财政奖补为辅、社会资本补充”原则,由房屋产权人承担更新改造相应出资义务,符合条件的项目可按程序申请有关政策性资金。支持社会资本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专业物业服务、公共物业与车位运营等方式参与老旧住房自主更新。
此外,推广装配式建筑和智能建造。鼓励老旧住房自主更新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方式建设,其外墙面积可不计入容积率核算,不计容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3%。引导项目集成应用装配式装修,推广智能化、小型化的建筑机械设备,减少施工扰民和建筑垃圾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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