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以案促修 电鱼违法者进行增殖放流代偿

  新湖南客户端   2026-09-04 17:55:51

新湖南客户端9月4日讯(通讯员 杨发木 欧阳宏飞 龚雨馨)9月4日,在新晃中寨镇头家村中和溪水域,“电鱼者”杨某光、杨某明、蒲某菊,在政府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将一袋袋鲤鱼、草鱼、鲫鱼苗放入河中进行增殖放流和生态修复。

8月30日,杨某光、杨某明、蒲某菊携带电鱼装备,在新晃中寨镇头家村中和溪水域使用背式电鱼机进行非法捕捞作业,获得非法渔获物约10斤。执法人员将其抓获后,对三人开展普法宣传与批评教育。经教育引导,三位涉案人员充分认识到非法电鱼对水生资源及流域生态环境造成的危害,同时对自身违法行为深表悔过,并主动先行提出承担生态修复相关责任,争取从宽从轻得到处理。此次生态修复共放鱼苗3000余尾,赔偿生态修复资金2750元。

该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以“零容忍”的坚定态度,常态化、长效化开展“长江十年禁渔”专项整治行动,对各种非法捕捞违法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曝光一起,坚决守护好辖区水域渔业资源与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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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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