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9-04 11:11:00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9月4日讯(通讯员 任青)近日,汨罗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件。2022年11月,李某驾驶电动车与一辆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经交警部门依法认定,李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后,涉事小轿车投保的保险公司依约向车主赔付车辆维修费用,随后依法取得代位求偿权,并向法院起诉,要求事故主要责任人李某承担车辆维修费3800元。
案件受理后,法院依法向李某送达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但开庭当日李某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依据民事诉讼相关规定,本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法院本可以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判令李某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然而,承办法官并未机械办案。阅卷过程中,法官注意到李某在案涉事故中人身受损,依法享有向保险公司主张理赔的权利。庭后,法官主动与李某的叔叔及当地村委会主任沟通,了解到背后的情况。李某智力存在障碍,父亲早逝、母亲在外务工,家中仅有叔叔偶尔帮忙照料生活起居。事故发生后,李某住院治疗花费了部分医疗费,叔叔起初曾找到保险公司理赔,并将病历、票据等资料交给了保险公司,但因工作人员变动,这些资料均已遗失。叔叔忙于生计,又缺乏法律知识,因此未就人身损失向保险公司主张权利。面对保险公司的起诉,李某的叔叔满心委屈与不解,认为李某因事故受伤本应获得保险赔偿,如今反倒被追偿,情绪十分激动,甚至产生过激维权想法,矛盾一度趋于激化。
考虑到李某诉讼能力薄弱,另行起诉维权难度大,为最大限度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从根源上化解双方纠纷,汨罗法院秉持司法为民理念,主动依职权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承办法官专程前往就诊医院,逐一调取李某涉案事故的住院病历、诊疗费用清单;针对原始发票无法重新打印的问题,法官积极对接医院财务部门,成功调取发票存根凭证,完整固定了李某的事故损失证据。
依托法院调取的完整证据材料,保险公司对李某的人身损失依法重新核算。在承办法官的悉心调解与耐心释法下,双方当事人本着公平合理、互谅互让的原则,就损失相互折抵达成一致意见。纠纷妥善化解后,保险公司主动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该案得以圆满审结。
小案虽小,关乎民心。这类案件标的额不大,法律关系看似简单,却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牵动着普通百姓对公平正义最直观的感受。司法裁判从来不是简单的法条适用和程序性结案,而应法理与情理并重,用心化解群众急难愁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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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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