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湘潭客户端 2026-09-04 08:59:14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9月4日讯(何兴安 王欣)为满足口腹之欲,3人持气枪沿乡道一路猎杀,短短两小时捕杀珠颈斑鸠12只。湘乡市公安局龙洞派出所在森林公安局的协助下,当日就侦破此案,人赃并获。
人赃并获。
8月30日13时,犯罪嫌疑人樊某、易某、李某3人贪图野味,在明知使用高压气枪狩猎违法的情况下,仍心存侥幸,结伴驾车从湘乡市望春门街道出发,沿乡村偏僻道路搜寻猎物。3人分工明确:樊某负责持枪射击,易某驾车,李某负责搜寻、捡拾被击落的斑鸠。短短两小时内,3人在望春门街道、东郊乡、龙洞镇等区域共猎杀珠颈斑鸠12只。
接到线索后,湘乡警方迅速部署警力开展精准布控、循线追查。当日15时15分,办案民警在东郊乡长丰村成功将樊某、易某当场抓获,现场查获作案气枪、铅弹及全部猎物,实现人赃并获。经鉴定,涉案12只鸟类均为珠颈斑鸠,属于国家“三有”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涉案总价值3600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樊某、易某、李某因涉嫌非法狩猎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后续侦办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涉案高压气枪。
警方提醒,珠颈斑鸠、麻雀等常见野生鸟类均属受法律保护的“三有”野生动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在禁猎区、禁猎期狩猎,或使用气枪等禁用工具、方法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且情节严重的,均构成非法狩猎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湘乡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聚焦生态安全保护,常态化开展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树立“拒绝野味、保护生态、敬畏法律”的法治理念,全力守护辖区绿水青山与生物多样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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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湘潭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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