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记抗战历史 守护红色根脉——石门县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之力捍卫英烈荣光

    2026-09-03 16:51:53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全媒体见习记者 周萌 通讯员 申啟力)今天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1周年纪念日。在这个具有特殊意义的日子前夕,石门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的办案干警再次来到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彭士量将军殉国处纪念碑前,开展例行“回头看”督导巡查。现场碑体整洁完好,碑文清晰可辨,四周草木规整,环境庄严肃穆。办案干警肃立致敬,重温彭士量将军率部浴血奋战、壮烈殉国的英雄事迹,在无声的石碑前接受了一次深刻的爱国主义精神洗礼。

石门县地处湘西北,是一片浸润红色热血的沃土。境内抗战遗址、革命文物和烈士纪念设施数量众多,是湘西北红色资源大县。然而,岁月侵蚀、管护责任落实不到位、周边建设活动干扰等现实问题,一度使部分纪念设施出现碑体受损、碑文风化模糊、周边环境杂乱等现象,红色资源保护迫在眉睫。

面对这一现状,石门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法律监督职能,将革命文物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纳入重点履职领域,充分发挥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优势,聚焦设施损毁、管护缺位等突出问题,常态化开展实地摸排和线索调查。通过诉前磋商、制发检察建议、跟进监督“回头看”等组合举措,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实现红色资源保护从“被动修补”向“系统治理”转变,切实守护革命先辈留下的历史印记。

彭士量将军殉国处保护案,便是一个典型例证。此前,受周边工程爆破震动影响,纪念碑曾出现碑体开裂、饰面脱落、碑文褪色模糊,加之周边杂草丛生,严重破坏了纪念场所应有的肃穆氛围。接到线索后,办案人员多次赶赴现场勘验取证,固定损害证据,并厘清各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在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明确整改要求后,主管部门迅速启动修缮工程,全面修复受损碑体,并建立起常态化管护机制。如今,纪念碑已恢复庄严样貌,该案也成为该院以公益诉讼守护抗战英烈纪念设施的标志性实践。

不止于此,该院还先后办理了一批具有代表性的红色资源保护案件。在蔡晴川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案中,办案干警不远千里,实地走访蔡晴川烈士牺牲地,细致核查后发现烈士纪念园中碑文信息存在记载错误,随即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更正,捍卫了英烈的荣誉与尊严。针对市级文保单位——石门抗日碉堡群,干警逐一核查各处碉堡本体保存状况,排查周边环境风险,发现主管部门存在底数不清、管护责任人更新不及时、日常巡查不足等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主管部门全面摸清碉堡底数,将同类未纳入保护名录的碉堡增列为文物保护单位,并加强日常巡查和管护责任落实。

红色资源是鲜活的历史教科书,保护抗战红色资源,就是守护民族的集体记忆与精神根脉。下一步,石门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耕红色资源公益诉讼保护领域,加大线索摸排力度,聚焦抗战遗址、零散烈士墓、革命旧址等重点对象,高质效办理每一起公益诉讼案件,以法治力量推动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工作走深走实,让英烈精神在新时代永续传承。

组稿:周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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