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智库 | 推动自学考试高质量发展,赋能学习型社会建设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9-03 10:11:02

肖玲 郑琼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要求“完善和加强继续教育、自学考试、非学历教育等制度保障,建设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自学考试作为我国独创的高等教育形式,是终身教育体系的关键一环。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推动湖南自学考试改革创新、实现高质量发展,更好适应学习型社会建设需求,是一项具有现实紧迫性的重要课题。

从“学历补偿”迈向“终身学习”。我国自学考试发轫于20世纪80年代,40余年来,它从单纯的学历补偿教育逐步成长为兼具学历与非学历教育功能的开放学习平台,是构建终身教育“立交桥”不可或缺的一环。但随着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阶段,自学考试的外部环境已发生深刻变化。湖南自考报考规模自2003年达到峰值后持续回落,这并非自学考试“过时”,而是高等教育机会多元化背景下考生结构的深刻调整。这充分说明,自学考试的主战场已从“学历补偿”转向在职人员知识更新、技能提升和职业转型,其服务对象和功能定位正发生根本性转变。从建设学习型社会、教育强国的战略高度重新审视,自学考试不再是弥补学历缺憾的“兜底”渠道,而是服务全民终身学习、促进劳动者素质提升、助推产业升级的重要引擎。

正视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短板。对标新时代新要求,湖南自学考试发展仍面临亟待破解的难题。一是功能定位与普及化时代要求存在不适应情况。自学考试长期以学历教育为主、以取得文凭为目标,在普通高校扩招、成人高等教育扩容等背景下,原有学历补偿功能持续弱化,而服务终身学习的功能定位还需进一步精准,人才培养目标、管理模式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存在错位。

二是专业课程供给与产业需求适配不足。专业设置和调整流程相对冗长,难以快速响应先进制造、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对人才知识结构的新要求;部分课程内容更新滞后,重知识记忆、轻理解应用,实践教学环节薄弱,与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方向存在差距。

三是评价方式较为单一。目前以终结性笔试为主,重结果轻过程、重验收轻诊断,难以全面衡量考生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也难以发挥对后续学习的反馈促进作用。

以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推动湖南自学考试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以终身学习理念为引领,进行系统性改革创新。

转变功能定位,深度融入终身教育体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推动自学考试从学历补偿教育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转变,注重从考试管理向教育服务转变、从学业知识导向向职业素养与能力导向转变。

优化专业结构,增强服务区域发展能力。 根据全国自考开考专业清单及时调整我省开考专业规划,更多开设服务区域和行业人才需求、适合成人自学的专业。围绕湖南先进制造、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装备、数字经济等特色产业布局课程,探索“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课证融通模式。加快教材、考试大纲和数字化课件建设,强化实践环节培训与考核。

搭建学分银行,畅通学习成果互认渠道。发挥自考制度优势,主动对接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开放大学和网络教育机构,探索学分互认互换机制,推动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衔接互认,满足考生提升学历和技能的多元需求。

强化数字赋能,完善助学服务支持体系。 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的意见》要求,由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牵头,主考学校与社会化助学机构合作,建设全省统一的网络助学平台和移动应用,为考生提供学习过程管理、师生互动、信息咨询等全方位支持。同时坚守“教考分离”底线,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既发挥网络助学覆盖面广的优势,又守住考试公平公正的生命线。

创新评价方式,推进多元综合考核。探索从“考知识”向“考能力”转变,构建终结性考试与过程性考核相结合、笔试与实践能力考核相结合的多元评价体系。深度挖掘考试数据,建立诊断性评价机制,为考生提供个性化、精准化的学习反馈与指导,推动评价从“验收工具”向“育人手段”转变。

站在建设教育强国、学习型社会的新起点,以理念重塑、制度创新、技术赋能和管理优化全面激发自学考试的活力与潜力,必能为构建学习型社会和技能型社会更好贡献湖南自考力量。

(作者单位: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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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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