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少年P身份证纹大花臂,法律怎么看?︱生活有说“法”·金燕之谈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9-01 16:43:51

美好生活有说“法”,听金燕快乐普法。

所有当爹当妈的,赶紧把手机音量调到最大,今天聊这事儿,保准让你血压直接飙满。

福建有位潘爸爸,最近愁得够呛。他家15岁的儿子,跟同学俩“熊孩子”,偷偷用修图软件把手机里身份证照片的出生日期给P了,然后大摇大摆走进文身店,一人花了几百块钱,整了两条大花臂,一个90厘米,一个120厘米,几乎盖满大半条胳膊

青春期嘛,觉得大花臂霸气、有排面,同学面前倍儿有面子。可他们哪想过后果?

没多久,俩人中职学校的录取通知书都揣兜里了。结果开学前学校一查,仪容仪表不规范,违反“严禁文身”禁令有网友问:学校管这么宽干啥?

家人们,学校这是在帮孩子“排雷”,真不是故意为难。这些学生,以后大多要进厂实习、上岗就业,很多单位对仪容有硬杠杠,文身直接被卡在门槛外。

潘爸爸急得赶紧带娃去医院洗文身,一问价,心凉了半截按厘米收费,150块一厘米!俩娃文身加起来200多厘米,洗一次就好几万,关键还得洗8次!更扎心的是,大概率留永久性疤痕。

家长找店家索赔,店家甩一句:“赔8000,要不你们去法院告”8000块?洗一次都不够,孩子上学还耽误着呢目前这事双方还在拉扯。

你以为这就完了?湖南有个14岁女孩,比福建那俩还“实诚”,人家连P图都懒得整,直接走进文身店撂一句:“我成年了。”

老板身份证没让掏,签了份协议,分3次收了649块,给女孩纹了。后来女孩参加入学面试,文身被发现,父母带她去清洗,花了将近6万,效果还一般般。

店家喊冤:“她自己说成年的,关我啥事?”法院一拍桌子:必须赔!文身费全额退,店家担六成责任,赔35的清洗费,再加2000块精神损害抚慰金。

为啥?女孩第一次文身时还没满14周岁,法律上叫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的协议家长不认就不算数!店家没核验身份证,存在重大过错!

两个案子,一个P图造假,一个全靠嘴皮子,共同点是啥?店家都没查验身份证原件!孩子撒谎,店家“甩锅”,一句“不知情”就想免责?法律:想得美!

金燕敲黑板:国家有“铁规”,核验义务不是摆设。《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写得明明白白: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对难以判明是否成年的,应当要求出示身份证件。

“应当”就是必须,不是随缘!拿个P图截图就信了?这叫“未尽审慎义务”,叫“重大过错”。孩子造假有责任,但店家的核验义务是独立存在的,不能拿“孩子骗我”当“挡箭牌”!

文身具有长期性、不可逆性,远超未成年人的理性判断范围。你让一个十四五岁的孩子决定“纹了会不会后悔”?她连明天穿啥都拿不准,你让她决定一辈子的事?

金燕之谈:法律条文是冷的,但保护孩子的心,必须是滚烫的自由有边界,成年人的边界是理性,孩子的边界是保护店家认真核验身份证,省下赔偿金,更保住一个孩子的未来法律不保护“我以为”,法律保护“我核验了”管好身份证,管好孩子,咱们下期见!

文案/拍摄/剪辑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何金燕

通讯员 阜阳师范大学23级网新一班 张亮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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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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