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阳光分班护公平 均衡育人启新程

    2026-08-31 16:13:04

科教新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刘叙利 李志军)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通知》、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的通知》及怀化市义务教育“阳光分班”相关工作文件精神,持续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根治“择班热”“重点班”等教育乱象,切实保障学生平等接受教育权利,近日,沅陵县结合县域教育实际,印发《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阳光分班”工作实施方案》,全面落实2026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阳光分班工作,以公开透明、均衡优质的分班机制,持续优化县域教育生态。

本次阳光分班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工作全程坚守三大核心原则,筑牢均衡育人根基。一是坚持统筹管理,由县教育局统筹全域指导,各义务教育学校具体落地实施,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分班工作统一标准、统一推进。二是坚持均衡配置,严格把控生源与师资双向均衡,保障各班学生总数、男女生比例、生源类型基本相当,同年级最大班额差不超过3人;统筹调配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从教师年龄、教龄、职称、教学水平等维度均衡搭配各班师资团队,实现校际、班际师资力量均质化。三是坚持阳光操作,严格落实方案、程序、结果“三公开”,依托“怀化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随机分班模块,智能完成学生分配与师资匹配,分班全程录像存档、资料可查,公示结果严禁私自更改、严禁随意调班,全程杜绝人为干预。

严明纪律红线,强化督查问责。县教育局及各学校均成立专项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地。明确三项刚性纪律,严禁以入学考试等形式筛选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教工班等特殊班级,严禁暗箱操作、优亲厚友。各校同步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回应家长咨询、妥善处置突发情况。分班期间及开学后,县教育局将开展常态化视导抽查,对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从严追责,对公办学校责任人采取约谈、诫勉谈话、免职等处理,对民办学校采取约谈、更换负责人、削减招生计划等处罚。

教育公平是民生之基、育人之本。下一步,沅陵县将持续抓实义务教育阳光分班常态化工作,不断规范办学秩序、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以公平优质的教育服务回应群众期盼,持续擦亮沅陵教育公平底色,全力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高质量发展。

责编:陈浩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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