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长牙”,生态账是赖不掉的 | 绿色微评

  中国绿色时报  

安璐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问责工作再次拧紧“制度螺丝”,以刚性约束倒逼责任落实,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以铁的纪律守护绿水青山、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决心。

生态环境损害一旦发生,往往不可逆转、难以修复。一些领导干部政绩观扭曲,片面追求任期内经济增长,不顾生态资源与环境承载能力,突破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肆意侵占林地、草地、湿地、耕地,盲目批准上马高污染、高能耗项目,以牺牲生态代价换取一时经济发展。这种“拍脑袋”的决策,往往给当地生态环境留下难以愈合的“伤疤”,甚至酿成遗祸子孙后代的“生态之痛”。

《办法》明确将“作出的决策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党内法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等情形纳入追责范围,为权力套上“紧箍咒”,倒逼领导干部在决策时必须心怀敬畏,三思而后行。

《办法》再次强调了“终身追究”的原则。这意味着,无论责任人是否已调离岗位、提拔或者退休,只要其在职期间的决策或行为造成了生态环境的严重损害,就必须承担相应责任。这一规定彻底斩断了“拍屁股”走人的退路,让“离任”不再是“免责”的挡箭牌。从祁连山生态破坏到秦岭违建别墅,一个个典型案例早已证明,生态账是赖不掉的。制度“长牙”,终将让失职失责者付出代价。

绿水青山不是可以透支的筹码,生态责任不是可以推脱的包袱。对那些仍心存侥幸的领导干部而言,“拍脑袋决策、拍屁股走人”的旧路,已被彻底堵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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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绿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