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别侥幸!长沙男子三月前骑车肇事逃逸终落网

李毅     2026-08-26 16:50:17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8月26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毅 通讯员 欧阳钰 俞淦杰)心存侥幸肇事逃逸,终究难逃法律制裁!3个月前,长沙一男子肇事逃逸。8月21日,该男子终获处罚。

3个月前,湘江新区金山桥街道金圆路发生一起两车碰撞事故。蒲某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道路南侧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与文某驾驶的无牌轻便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两人受伤、两车受损。事故发生后,蒲某未报警、未施救,直接驾车逃离现场。

群众发现情况后及时报警,长沙交警迅速到场处置。民警根据伤者提供的关键线索,依托蒲某工作服上印制的汽修店信息,精准锁定目标,在事发地西南侧一家汽修店内成功将其查获。到案后,蒲某对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经交警部门认定,蒲某逆向行驶且事故后逃逸,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文某无责。8月21日,受伤当事人基本康复,车辆鉴定、伤者伤情鉴定和其他取证工作全部完成,交警对蒲某肇事逃逸、准驾不符、驾驶无牌车辆、未投保交强险、逆向行驶等5项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罚,共计罚款234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

交警提醒,交通事故发生后,驾驶人应立即停车、报警施救,切勿侥幸逃逸,否则将面临更严厉的法律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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