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枢 2026-08-27 10:10:15
撰稿/陈先枢
金银首饰业和钱庄业是湖南老商号中两个经济实业较雄厚的行业。金银首饰业排在旧时长沙“金、钱、绸、纸”四大行业之首。清乾隆年间长沙街头就有专营金银首饰和珠宝的金银店。最早的首饰店是清乾隆年间江西人开于坡子街的余太华银楼。咸丰年间年间又有曾任两淮盐运使、加布政使衔的长沙富商黄冕在苏家巷口开设“永泰”金号。光绪年间有名的金店有江西人开设于红牌楼的“李文玉”金银首饰号等。民国6年(1917年)又有江西人在清泰街开设余天宝金号。同年,同福金号在常德府坪街开业,也为江西人所开。
从他们刊发在长沙《大公报》上的广告,可知其业务范围。广告称:“××街石库门面发兑条锭、叶金,加炼×字足赤,兼收各路荒矿砂金,选聘名师精造金银时款首饰、中西酒具、各种器物,承岂宝星徽章,镶嵌珠宝,镀金砝蓝,包金点翠,无不精益求精。”一时间长沙、常德等城繁华地段,金饰店鳞次栉比,一派珠光宝气。
1917年长沙大公报刊余天宝金号广告
1917年长沙大公报刊同福金号广告民国时期湖南大中城市妇女和儿童爱着饰物,包括头饰、手饰、脚饰和服饰,妇女的首饰有耳环、戒指、手钏,富者以金、玉为质,穷者以银、铜为质。有钱人家的妇女别胸针、戴项链、缠丝带、系头巾者亦不少。儿童则不分男女,贫富均戴项圈、手钏、脚圈,高档为银质,低档为铜质,闪闪发光,摇拽有声,悦目动听。项圈吊牌上镌刻“长命百岁”或“南无阿弥陀佛”等吉祥字语。有的金银首饰店门前还挂有“四时恒满金银气,一室常凝珠宝光”的对联,吸引了不少殷实之家。
李文玉银饰品
饰品上的李文玉字样据1922年《湖南生计志》“省城行业兴败调查”记载,当时长沙金银首饰店已有52户。多集中在坡子街至八角亭一带,故坡子街每年举行的火神庙会也要由这些殷实的金银首饰号支撑着,1927年火宫殿会董中有“李文玉”“余太华”之名,1938火宫殿会董中又有朱义新金银首饰号之名。
1928年红牌楼街景,左栋建筑为李文玉金号这些商号不仅财力雄厚,更深度参与了地方民俗与公共事务的维系。火神庙会的兴盛,实赖于此般殷实商家的持续投入与社会责任感。从李文玉到朱义新,商号的更迭见证了长沙金银首饰业的繁荣轨迹,也折射出彼时商业资本与民间信仰、社区生活之间紧密而复杂的共生关系。这种由商业力量支撑的文化景观,构成了近代长沙城市记忆中极具辨识度的一抹亮色,彰显了传统行会在社会结构中的独特影响力。
长沙还有不少承接来料加工的首饰加工店。在白马巷一带挤满了打戒指、项链、镶嵌珠宝玉石的铺面和摊担,全都采用传统的手工技艺,其雕琢之精湛、纹饰之纤细令人叹为观止。
l937年抗日战争爆发,“李文玉”“余太华”“同丰”3家金饰店店主及员工合捐l万元慰劳前线战士,再度显示长沙金饰业在长沙实业界中的地位。1938年“文夕大火”,长沙金饰业损失惨重,“余太华”收藏的440颗汉印,顷刻间全部熔成了铜块和铁饼。仅此项损失就远远超过了所烧掉的金银首饰。
商品经济的发展,促进金融业的发达,旧金融业有3部分,即当铺、银号(票号)、钱庄。当铺、银号(票号)、钱庄,均以银钱作资本,获取高额利润。
当铺:历史较早,富者(或隐名官吏)聚资开设。各阶层人士需要现款时,可将实物交当铺,按价值打折扣贷以现款,订明期间,按当铺规定的利息计算。到期不赎回实物者作为死当(除续当、再当外,无申诉权),将实物拍卖,以偿还本息。各地经营范围不同,大概是古玩、珠宝、字画、衣物、用品等等都可,但主要对象是贫苦人民。他们三餐不继,不得已而为之。清代前期湖南典当业就十分繁盛,康熙三十一年(l692年)长沙始有当铺,到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湖南有当铺l36家,到晚清光绪年间发展到201家,居全国第六位。其中大多数集中在省城长沙,且规模较大,资本雄厚。民国以后典当业日渐衰落。
银号(票号):资金雄厚,经营者多为豪绅富商,其后台股东是不能见面的大小官吏,以不义之财投资获利。清朝捐官盛行,当官之后,本利必然多倍收回,掠取之款又投资于银号。多数买官者不是富翁,通过关系向银号借款,金额视官阶大小而定,上任后分期归还本息。数目巨大的,由银号派人担任官吏的账房,经管官吏的财务,监督借款本息的收回。另一方面,官吏外任,商品流通,南来北往,银号随之在各省设立分支机构,进行调控,其对象主要在官吏与有联系的商人之间,与民间交往少,联系不密。
中国第一家票号是清嘉庆年间(1796—1820),山西平遥富商雷履宽开设的“日升昌”票号。票号开设不久即在长沙设有分号,主营汇兑,兼营存款、放款,营业对象多为封建官僚、地主和一般商人。继山西票号之后,上海、云南、安徽票号也在长设有分号。同治二年(l863年),长沙票号开始承汇湖南应解京饷、协饷、战争赔款和外债等,业务十分兴旺。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以后,票号上述汇款多由钱庄承汇而渐趋衰落。光绪三十一年(l905年)长沙尚存票号分号9家,以后由于银行兴起,竞争激烈,加之对官僚的放款不断发生倒账事件,票号亏损,各分号陆续从长沙撤走。
钱庄:是地方性的普遍性的商号,经营范围灵活、琐碎,与各行各业联系密切,相互依存,与官方联系较小。大、中、小型俱有,八仙飘海,各显神通,时盛时衰。晚清帝制崩溃,票号黄金时代一去不返,钱庄蓬勃发展。新兴的银行业由沿海城市向内地扩展之时,在长沙,银行与钱庄却鼎足对峙,优胜劣败之局未定。战火频繁,钱业似野草春风时起时落。
前清时期官办的吏部银行(后改大清银行)和票号的经营对象,主要是大小官吏、豪绅、北方大商人,资金虽然雄厚,但与本地工商业联系不深。土生土长的钱庄业,经营灵活,对全省各县和乡村联系密切,且兼亲带故。店型大、中、小,顾客上、中、下,经营手续简便,营业时间从早到晚,存款巨细兼收,放款灵活多样。元宝、纹银、铜板、铜线、纸币、银元互相兑换,便利流通。官商合办的湖南官钱局发行票币,钱庄用庄币代替硬币,流通各省。票号虽大,如去各县收购茶叶、山货、竹木等时,其款项还要经过钱庄调拨。
裕沅长钱庄是这一时期有名的钱庄,江西周扶久开办。周号称中南七省的大资本家。清朝规定报财产时,自报7000万两。他主要经营盐业、钱业,在扬州开设裕通和盐号,掌握盐票50张。每张盐票每次可运盐2000担,经营一次可获利三四千两。盐票转让可值万两。他运盐经销各省,分支机构遍布各地,有长沙裕沅长钱庄、益阳裕恒益钱庄、常德裕通恒钱庄、湘潭裕通沅钱庄,每店资金百万两。经营时不收存款,专营放款,其庄票(代替硬币)流动于各大城市以及湖南各县,在他有分店的地方,随时可以兑现。因此,票号汇兑还要通过他手,可谓称雄一时。
鸦片战争前,长沙有经营货币兑换和银钱存、放业务的钱号数十家,湘潭、衡阳、常德、芷江等地,亦有多家钱号。咸丰二年(1852年)太平军进入湖南,在湘潭、长沙一带经营钱号、银号的江西客商相率返回原籍,钱业衰落。同治末(1874年),湘籍官吏分布各地,其中不少拥有巨资,他们返回家乡后,有的投资经营庄钱业,以省城饶太和、多福、沈自福、杨广生等号最为著名。当时,民谚有“饶太和的钱,生生的盐”,极言饶太和钱庄的钱多。因经营银钱业有利可图,有的商号放弃原业转而专营钱庄。
钱庄除经营货币兑换外,主要经营存款、放款、汇兑业务,有的还发行市票,铸造铅丝银。光绪中叶,湖南时和岁稔,藩库充实,厘金、善后两局每年余银数十万,钱商因其存款多而无息,争相与其交易。至清末,钱庄发展到100多家,大的如常子诚开设的裕孚钱庄,以及裕沅长、天申福等。业务的发展,需要相互联系,调剂余缺,乃群集于福禄宫,逐渐成为一个交易所。
福禄宫地处下坡子街,内有财神殿,塑立财神菩萨赵公明像一尊,前后戏台两座。20世纪50年代时神像、前坪和大殿仍在, 至80年代初,只存留石秤一方和光绪十四年(1888年)初及光绪二十四年、光绪二十八年至民国2年,石碑2块,一块刻有100多家招牌,另一块刻着人名(钱庄沿袭下来的树碑刻名,每家店子入会要捐一笔会费,店员入会每人要出几块钱。入会后,刻名于石碑上,同时,每年农历三月十五日财神菩萨生日时,聚餐一次,不收钱,死后七月十五烧包一份)。20世纪90年代后福禄宫遗迹荡然无存。
清末湖南其他城市钱业也称兴盛,钱商获利者每积资巨万。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湖南洋务局因征解赔款提尽厘金、善后两局存款,且为期甚迫,长沙钱庄一时周转不灵,破产倒闭或停业者有十多家。但湘潭仍有大小钱庄百余家,衡州、常德、益阳、安化、洪江、津市、芷江等地均有钱铺多家。
光绪三十年(1904年)长沙开为商埠后,市场迅速发展,湘潭较大的钱庄多迁来长沙。宣统三年(1911年)起,湖南官钱局票币贬值,钱庄业乘机操纵汇价,获利更巨。
辛亥革命后,外国商人纷纷来长开设洋行(在河街一带),或者委托中国工商业者代理经销,触角遍及各县,较之清朝,规模日大一日。洋货输入,如水银泻地,无孔不入。在经济侵略的同时,他们乘军阀割据之机,各自支持各地军阀,导致军阀混战,战祸连年,民族工商业遭到摧残。民国元年(1912年)全省有钱庄374家。民国4年(1915年)底,全省有钱庄1210家,其中省会长沙112家。民国五六年间,长沙钱庄增至270余家。此时票号已经没落,银行虽已应时而兴,但信誉尚不及历史悠久的饯庄,钱庄业仍执商界之牛耳。
民国7年(1918)3月,湖南银行宣告倒闭,所发票币几乎变成废纸。当时钱庄所遭之损害,长沙犹能挣扎,外县已全失恃依。民国10年(1921年),长沙钱庄减至42家,常德、醴陵、湘潭、衡阳、邵阳等地,钱庄停业倒闭情况更为严重。民国l8年(1929年)以后,政局稍定,钱庄业渐见复苏。民国23年(1934年),全省有钱庄l56家,其中长沙86家。长沙钱庄多开设在坡子街一带,今(按,指本书出版之时)存有遗址者,仅“裕顺长”“鸿记”两家。
裕顺长钱庄伍厚德堂旧址
坡子街鸿记钱庄旧址(今无)在经过激烈的实力竞争之后,长沙钱业座次排定,“春茂”“谦和”“裕顺长”“万裕隆”名列在前4名,号称“四大金刚”。尔后银行虽日益增多,并未取钱庄而代之,经过几起几落,直至1950年才完全由国营银行所取代。
民国时期,钱庄业务主要以放款盈利。放(贷)款方面,有短期信用放款(凭往来借据记账,按钱业公会每月初一、十五议价计息),到每年年底前发放定期放款,期限1—3个月,利息面议,到年底结清短期放款,平常时间长期放款也有,金额不大。
抵押放款,以仓库储存的实物(如谷子等)和不动产抵押,也有长期短期之分,金额较大。贴现放款,如甲店向乙店赊进商品,订明以后兑付货款,出具票据。乙店需要现款时,将甲店票据向钱庄贴现,扣除利息,获得现款。
汇兑方面,有电报汇兑、信汇、押汇和托收。押汇是运货提单向钱庄押借一笔款,由钱庄在目的地收回本息,顾客赎到提单再去提货。为了汇兑,大店子在上海、汉口驻庄,粤汉路通车后,在广州、香港驻庄。中等店子自己力量不够,委托大店子庄客代理汇兑业务,付以一定的庄费。
兑换是一项琐碎的业务,以小钱庄经营为主。当时流通是以银元为主,市面上流通各省各地的纸币、本省公私发行的纸币,以及以前留下来的银两、文丝银、铜板等等,这些都要换成银元。在银元上,又有外国、本国、破损之分,都需要兑换,价格天天不同。1927年时,武汉纸币只值银元16%,银元的烂板,最低只值70%。当时兵痞以烂板一元,购物五分钱,找钱九角五,敲诈商民,甚至行凶。小钱庄还买卖有价证券、股票,经销奖券、彩票,有的还兼营纸烟。
另外一项业务是收进各种废铜废银币,进行回炉提炼,化零为整,并贩卖黄金、白银。
综上所述,可见钱庄业务范围之广,财神殿交易所的职能作用越大了。1934年时,长沙钱庄只40多家,每天上午到财神殿做交易的人达100多个。大店子派三四个人,各管放款议息、汇兑汇率、兑换价格等各项业务。小店子只能派一个人参加,顾此失彼。参加交易的人是各店的经理、副理,上街先生(高级工人)。每天9点钟左右,各种行情议妥后,分头去各行各业,按此标准进行交易。下午4点钟以后,也有一点浮动价格,是各自交易的。
交易所还有一个特点,各行各业甲买乙的商品,乙买丙的商品,大多数不付现款。月初买货,月中兑款;16日买货,月底兑款,称为比期。一月两期,到月中和月底时,甲方应收进的货款,应付出的货款,委托某钱庄代收代付,并通知各方往来。各往来接到通知后,也委托某钱庄代收。钱庄接到通知,汇总之后,派人去有关钱庄问账,数目相符时,在对方账簿上填钱庄的牌名。各钱庄相互结算后,第二天到钱庄业公会核对,缺款户向多余户借款,以抵消差额,银根紧俏时,要拖三四天才能结清。
1938年“文夕大火”,长沙烧成一片焦土,钱业四分五散,又奔各方去了。
摘自《湖湘文库·湖南老商号》,湖南文艺出版社,编著:欧阳晓东、陈先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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