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 2026-08-09 20:17:26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全媒体记者 虢灿 通讯员 沈鹏 王凭 伍嘉珊
网传酒后短距离挪车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不少驾驶人因此被自媒体误导。8月9日,记者获悉,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日前就判决了一起危险驾驶案。涉案司机在酒后倒车出车位,准备把车交给代驾时引发事故,被追究刑事责任。法官提醒,不要对醉酒驾驶抱有侥幸心理,酒后短距离挪车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司机同样涉嫌刑事犯罪。
男子倒车交给代驾出车祸,获刑
2025年12月,岳阳人卢某将车辆停放于道路旁的公共停车区,在饭店就餐期间饮用白酒。用餐结束后,卢某喊了一位代驾司机。为方便代驾司机寻找车辆,他自行驾驶车辆从车位中倒出,结果在倒车过程中撞到一名修车工人及一辆小车。修车工人报警。
经鉴定,卢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0mg/100ml;交警部门认定,卢某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
事后,卢某赔偿了修车工人及被撞车辆车主的损失,受伤工人和受损车辆车主均对卢某表示谅解,并出具了谅解书。
临湘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卢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综合考虑卢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法院决定对其宣告缓刑。
最终,法院判决卢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承办法官介绍,卢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过80mg/100ml,已达醉驾标准,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
酒后短距离挪车可以“从宽”,但并非自动免罪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醉酒后短距离挪车等情节轻微的情形给予了“从宽处理”的路径。其中,血液酒精含量不满150mg/100ml的,或者出于接替驾驶等目的在停车场等场所短距离驶出的,如果没有《意见》规定的从重情节,可认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从而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如果具备从重情节,仍应依法追究醉驾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本案中,卢某是为了方便代驾寻找车辆,行驶距离短、速度慢,危险性较小,但卢某在倒车过程中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责任,这一情节符合规定中的从重处罚情形,因此卢某无法适用《意见》“从宽处理”规定。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对卢某定罪处罚。
【律师说法】
网传“醉驾短距离挪车免刑”是片面解读
近期,部分网络平台流传“酒后短距离挪车不算醉驾”等说法,让一些驾驶员误以为醉驾处罚尺度已放松。湖南瀛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唐婷律师指出,这是对《意见》的片面解读和曲解。
唐婷解释,《意见》中规定,对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不予立案。《意见》第十二条第一款列举了五种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的情形,其中“在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因挪车、停车入位等短距离驾驶机动车的”“由他人驾驶至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短距离接替驾驶停放机动车的,或者为了交由他人驾驶,自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短距离驶出的”两种情形备受关注。
“该条款设置了多重适用门槛,绝非自动免罪条款。”唐婷介绍,这些情节被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的前提是“不具有从重情形”。
“《意见》第十条中列出了十五项从重处理情形,只要具备任意一项,就不再具备‘情节显著轻微’的情况。”唐婷说,与挪车场景高度相关的从重情形包括:造成交通事故且负全部或主要责任的;逃避、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的;找人顶包、毁灭或伪造证据的;二年内曾因饮酒驾驶被查获或受行政处罚、五年内曾因危险驾驶被判有罪或作相对不起诉的。
唐婷特别提醒广大驾驶人,即便极少数符合全部条件、未被刑事起诉的醉酒挪车行为,也并非“零处罚”,“行为人仍将面临严厉行政处罚,包括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五年禁驾等,违法成本极高,切勿心存侥幸。”
此外,涉酒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交强险依法垫付相应赔偿后可向驾驶人追偿,商业保险则直接拒赔,驾驶人可能面临巨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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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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