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8-02 12:59:39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8月2日讯(记者 蔡矜宜)今天中午,湖南省足球协会裁委会发布湘超联赛第二期评议报告。针对7月31日晚娄底VS湘潭队比赛出现的争议判罚进行反馈——承认比赛第74分钟,裁判员漏判湘潭队点球并错误警告了湘潭队7号队员;第81分钟,娄底19号队员不构成手球犯规,裁判员示意娄底队踢球门球恢复比赛的决定正确。

评议原文如下:
轮次:第二轮 场序:9
比赛队:娄底市代表队VS湘潭市代表队
比赛时间:2026年7月31日19:38
地点:娄底体育中心足球场(内场)
比赛结果:1:0 娄底市代表队胜
事件一:比赛进行到第 74 分钟,湘潭队 7 号球员持球突破至娄底队罚球区内,娄底队 18 号队员从侧后上前用左脚拦截,双方发生身体接触,随后湘潭队7号队员倒地。裁判员停止比赛,判罚湘潭队7号佯装并以非体育行为对其进行警告。
湘潭队提出申诉:认为娄底队18号对本队7号的争抢行为构成了犯规。裁判员漏判球点球并错误警告了本队7号队员。
湖南省足球协会裁委会评议组经过观看现场比赛视频后,一致认为娄底队 18 号对湘潭队7号队员的拦截争抢动作没有触及到球构成草率的绊摔犯规。裁判员漏判球点球。裁判员判罚湘潭队7号佯装、对其出示黄牌的决定错误。
事件二:比赛第 81 分钟,湘潭队25号队员在娄底队罚球区内射门, 皮球击中处在本方球门附近的娄底队19号队员的手臂弹出,随后湘潭队跟进补射的队员将球踢偏。裁判员示意娄底队踢球门球恢复比赛。
湘潭队申诉认为:娄底队19号手碰到球构成手球犯规。裁判员漏判球点球。
湖南省足球协会裁委会评议组经过观看现场比赛视频后,一致认为娄底19号队员手触球时,手臂紧贴身体并未身体不自然扩大,不构成手球犯规。裁判员示意娄底队踢球门球恢复比赛的决定正确。
湖南省足球协会将继续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接受参赛队的反馈和申诉,并针对其中符合申诉条件的判例进行评议,对出现错漏判的裁判员作内部处罚。
湖南省足球协会裁委会
2026年8月2日
责编:蔡矜宜
一审:蔡矜宜
二审:周月桂
三审:文凤雏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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