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7-27 16:40:38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7月27日讯(通讯员 赵李)7月23日,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李爱年教授一行来君山开展《湖南加强洞庭湖综合治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研究》专项课题调研座谈。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聂晴晓,云溪区副区长段晓丽,君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提名人选许辉,君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提名人选陈涤烽,以及市中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汨罗法院、君山法院、华容县人民检察院、君山区检察院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各参会单位紧扣洞庭湖区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履职实际,对照调研提纲,向调研组全面介绍了近五年来洞庭湖区环境资源司法工作整体开展情况,重点对生态环境案件办理、生态司法保护机制运行、流域治理司法赋能等方面进行了说明。同时,客观梳理当前洞庭湖综合治理司法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如实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洞庭湖保护条例》适用、裁判尺度统一等方面面临的现实困难与工作堵点。与会成员围绕重点难点深入交流,相互分享司法履职中的实践经验与创新举措,共同交流工作思路与优化方向。
参会人员一致认为,此次调研座谈,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提升流域生态综合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有机统一。各方明确,要及时高效配合课题组调研工作,做实做细资料归集、数据梳理、案例汇总等素材保障,为学术研究、制度完善提供理论支撑与实践参考,持续筑牢洞庭湖生态保护治理坚实根基。
下一步,君山区检察院将以此次专题调研为契机,认真吸纳研讨成果,主动对标流域治理工作要求,补齐工作短板、夯实履职根基,不断优化洞庭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模式,推动调研成果转化为务实管用的工作举措,以精准有力的司法履职护航洞庭湖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切实提升流域本质安全水平,守护洞庭流域生态安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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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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