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拘留7日!

  微浏阳微信公众号   2026-07-24 09:29:35

7月20日16时许,长沙市浏阳市沙市镇联合公安机关在G106沙市段巡查时,查获一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货运车辆。

经查,当事人陈某湘在未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驾驶私家箱式小货车,从江西省萍乡市某花炮厂装载60件鞭炮,计划运至岳阳市汨罗市自家商店进行销售,车辆途经G106浏阳市沙市镇河背村路段时,被执法人员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公安机关对陈某湘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理。

责编: 吕珍

一审: 吕珍

二审:喻志科

三审:周韬

来源:微浏阳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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