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打赏17岁女主播68.9万余元,妻子起诉追回20万余元

  三湘都市报   2026-07-21 18:06:59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全媒体记者 虢灿 通讯员 蒋慧婷 伍嘉珊

丈夫瞒着妻子豪掷68.9万元打赏17岁女主播,两人在社交软件中以“老公”“老婆”互称,还私下见面,衡阳一女子将女主播和丈夫一同起诉到法院。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该案的判决书,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该案,女子获赔20万余元。

丈夫打赏女主播68.9万余元,还私下见面

衡阳人李甜与丈夫刘鹏结婚十多年,刘鹏因多次在某直播平台打赏,结识了女主播王娜,二人很快添加平台好友,不仅线下见面,日常聊天更是以“老公”“老婆”互称。

为持续给王娜刷礼物,刘鹏使用三个不同账号分批充值打赏,累计消费总额高达689886元。李甜发现丈夫的巨额支出后,追问之下才得知全部钱款均用于打赏女主播。她向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丈夫对王娜的赠与无效;判令王娜返还41万余元打赏款;同时要求二人共同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李甜通过直播平台了解到,女主播账号归属于某公会,该账号直播收益公会分成73%,直播平台分成27%。据王娜的平台聊天记录,她与公会的分成比例随当月直播流水浮动,区间在35%至60%。

王娜称,主播收益需扣除个税、管理费、手续费、考核扣款等,不能简单按平台比例估算,且公会尚未与其结算,自己并未拿到相关款项。此外,她认为双方仅为正常粉丝与主播关系,不能仅凭聊天记录认定违背公序良俗,打赏属于正常消费,并非赠与。

法院判决女主播返还20万余元

法院审理查明,民法典规定,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案中,王娜已年满十七周岁,其在直播平台从事主播工作,以自己的收入作为生活来源,应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刘鹏未经妻子许可,擅自将68.9万余元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属于无权处分;王娜明知对方已婚,仍与之维持暧昧关系并收取大额款项,案涉打赏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依法应认定无效。王娜继续占有案涉钱款无合法依据,构成不当得利,应予返还。

刘鹏向王娜直播的账号打赏了689886元,按照公会73%的分成比例核算,该笔打赏中公会可获得分成50万余元。结合王娜35%至60%的个人分成区间,法院酌情按40%的标准核算其个人收益。法院认定王娜实际获取刘鹏的打赏金额为20万余元。

据此,法院一审判决:确认刘鹏向王娜的赠与行为无效;判令王娜返还李甜20万余元;驳回李甜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诉求。

一审宣判后,王娜不服上诉至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衡阳中院二审审理后认为,观众对网络直播打赏时与主播之间的法律关系应结合直播服务模式、打赏方式、打赏金额等因素综合分析认定。普通直播场景下,主播面向全网不特定观众开展表演,观众基于对直播表演的认可、满意,自行决定是否向主播进行打赏。但在本案中,王娜与刘鹏在直播平台相识后添加好友,并以“老公”“老婆”相称,保持长期暧昧关系。刘鹏向王娜打赏是基于双方暧昧关系的赠与,而非单纯欣赏直播表演的消费行为。

王娜主张其与公会尚未结算、款项未实际取得,此系其与公会之间的内部结算事宜,不影响其对李甜所负不当得利返还责任的成立。衡阳中院据此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编:虢灿

一审:虢灿

二审:黄娟

三审:张军

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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