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出台阶段性公积金新政,直系亲属住房需求可共享公积金

  犇视频   2026-07-08 14:56:41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7月8日讯(全媒体记者 卜岚 通讯员 曹馨誉)今日,据“衡阳发布”微信公众号的消息,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近日印发《关于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围绕贷款、提取、人才、租房、缴存等维度推出16项惠民举措。其中明确,新政新增公积金跨代共享使用功能,缴存职工为父母、成年子女在省内购买自住住房可使用(包含提取和贷款)公积金,实现家庭公积金资源统筹利用。

据悉,本次新政大幅上调了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90万元提升至120万元,同时实行差异化上浮政策,精准利好多子女家庭。其中,初婚初育、二孩家庭贷款额度可上浮30%,三孩家庭上浮50%;衡阳市民购买衡阳“好房子”建设项目住房,可在原有上浮基础上再享10%额外上浮,有效减轻多子女家庭购房压力。

在此基础上,新政还将持续拓宽公积金贷款使用场景,打破地域与房源类型限制。一是支持缴存职工五年内新购衡阳市住房装修贷款;二是支持缴存人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衡阳市配售型保障房,保障刚需群体安居需求;三是支持缴存职工省内异地购房贷款,职工可抵押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名下衡阳房产作抵押,在省内其他市州购置自住住房,极大提升公积金使用灵活性。

此外,本次新政大幅放宽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与贷款门槛,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年满18周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可自主开设公积金账户缴存。同时贷款申请条件向灵活就业人员进行倾斜,只要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及以上,或一次性补足6个月缴存金额后,即可依规申请公积金贷款,让新就业群体享受公积金惠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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