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 2026-07-07 15:35:14
近日,耒阳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查处一起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案件,依法对耒阳某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处以10万元罚款。

此前,治安大队突击检查发现,该企业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值班室空无一人;经调取监控、核对值班表,确认当班人员集体擅自脱岗,致民爆物品存放区域长时间无人看管、失控。

民用爆炸物品属高危特种物资,其安全管理事关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任何疏漏都可能引发灾难性后果。此次脱岗行为,不仅严重违反企业安全制度,更直接触犯《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关于“储存民用爆炸物品必须落实专人管理、看护”的强制性规定。据此,耒阳市公安局依法作出罚款10万元的决定,并责令企业立即整改、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耒阳公安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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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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