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贪腐超22亿,“小官巨贪”被判死刑|军哥说新闻

  三湘都市报   2026-07-06 19:44:24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全媒体评论员 张军 视频 刘文

横跨30年、贪腐涉案总额超22亿元!终于有个贪官被判斩立决了。

7月6日,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纸一审判决,再次刷新了基层岗位贪腐的恶劣纪录。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原常务副主任杨有林,因犯受贿、贪污、行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洗钱六项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纵观全案,“时间跨度长、涉案金额巨、罪名链条全、权力滥用极致”是杨有林案最刺眼的标签,也是典型的“小官巨贪”样本。不同于身居高位的落马官员,杨有林长期深耕地方开发区、建设系统基层岗位,历任市政工程公司经理、建设局局长、科技园及经开区管委会负责人等多个关键职务。从1993年初次伸手,到2023年案发被查,其贪腐行为横跨整整三十年,贯穿职业生涯全程,彻底背弃了公职人员的初心使命。

杨有林长期把控地方开发建设核心环节,身处资金密集、项目密集、资源密集的权力枢纽。正是这种级别不高、权力极大、监管偏弱”的岗位特性,让其得以长期游离于监管之外,三十年持续作案、屡犯不止,将公共权力异化为个人疯狂敛财的工具。

三十年步步沉沦,杨有林的违法犯罪堪称“全方位式腐败”,六项罪名叠加,勾勒出一条完整的堕落轨迹。经法院审理查明,其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接、企业经营、土地出让、资金周转等核心领域大肆寻租,非法收受财物折合22.14亿余元,单笔、累计涉案金额均触目惊心。

此次死刑判决,彰显了司法对超级贪腐的零容忍态度。法院审理明确指出,即便杨有林存在立功情节,但综合全案滔天罪行,不足以从轻处罚,最终依法顶格判处死刑。

相比于案件的判决结果,案件背后暴露的监管漏洞更值得深刻反思。杨有林深耕地方开发建设系统三十年,多岗位任职、多次轮岗调任,却能持续作案三十余年未被发现,暴露出基层重点领域权力监督的短板,最终导致小贪变大腐、个案变巨案。

“小官巨贪”的极致恶果,再次为全面从严治党敲响警钟。基层权力直面市场主体、对接民生项目、掌控公共资源,看似层级不高,却直接关系公共利益与社会公平。一旦监管失效、权力失控,滋生的腐败危害不亚于高级干部违纪违法。反腐必须紧盯重点领域、关键岗位,既要打“老虎”,更要拍“巨蝇”,才能真正扎紧制度笼子。

责编:吴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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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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