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 2026-07-04 13:37:52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7月4日讯(全媒体记者 胡锐 整理)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信部近日联合发布公告,2027年1月1日起,取消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政策,取消对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免征车船税政策。
与此同时,《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第三条、第四条、第七条同时废止。相关车辆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征收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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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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