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严查2起烟花爆竹非法运输案件!

  新湖南客户端   2026-07-03 09:33:40

为扎实推进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筑牢道路运输安全防线,张家界市慈利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公安等部门,开展专项稽查,今年上半年查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违法案件2起,涉案烟花爆竹全部查扣封存,相关当事人依法处置,现将该2起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案例一:依托货运平台接单,非营运货车非法承运烟花爆竹

基本案情:

驾驶人潘某通过运满满司机APP承接货运订单,使用非营运普通货车违规装载烟花爆竹,全案查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593 件;车辆未依法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不具备危险品道路运输资质,属于无证擅自承运易燃易爆危险货物。

处置情况:

2026 年1月29日正式立案调查,后续依法依规对行政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二:重型仓栅货车无证运载烟花,高速卡口联合稽查查获

基本案情: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高速交警在武陵源高速出口收费站开展检查,现场查获高某驾驶重型仓栅式货车,该车未依法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违规装运烟花爆竹812 件,无证非法承运易燃易爆危险品。

处置情况:

2026年1月22日立案查处,后续依法依规对行政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

普法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违法所得超过2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烟花爆竹属高危易燃易爆货品,必须使用专用危货运输车、配齐押运人员、随车携带公安机关核发的运输准运证,普通私家车、面包车、普通货运车一律严禁承运烟花爆竹。本地烟花爆竹经营商户进货、出货,务必通过合规危爆运输车辆配送,杜绝私下找社会车辆带货。

请广大车主与经营商户严守危货运输法规,拒绝无证承运烟花爆竹,筑牢交通安全防线。

(张家界市应急管理局 供稿)

责编: 吕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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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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