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6-30 11:21:26
6月30日,石门县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布通知,根据当前汛情形势及气象预报,依据《石门县防汛应急预案》的规定,经会商研判,县应安委决定:自6月30日11:00起,全县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请各乡镇区、街道、农林场、县应安委各成员单位按照四级应急响应抓好工作落实,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变化,加强值班值守和会商研判,强化预报预警、巡查防守和叫应提醒,重点防范强降雨可能造成的山洪、地质灾害、中小河流洪水等,盯紧盯牢重点隐患、重点部位,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全力做好避险转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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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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