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过账暗度陈仓 私户收款隐匿营收——还原邵东市梨园加油站偷税案件真相

  新湖南客户端   2026-06-18 19:24:27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邵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了邵东市梨园加油站偷税案件。经查,2022年至2024年,该加油站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取加油款,并结算至个人银行账户的方式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等税费款87.19万元。2026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邵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162.41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已追缴入库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131.61万元,剩余滞纳金正依法进一步追缴。

申报数据反常现“猫腻”

2025年1月,邵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部署开展成品油零售行业专项风险排查,通过税收大数据比对辖区加油站经营数据时发现,邵东市梨园加油站数据较为异常。

系统数据显示,该加油站2022、2023年的开票收入占比较高,但2024年却断崖式下跌,与之对应的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销售额却先降后升,波动毫无合理经营缘由,且2022年、2023年的开票收入占比不符合加油站多为散户交易的实际情况。该加油站可能存在隐匿销售收入、滞后申报等涉税风险。

数据缺失问询成僵局

疑点浮出水面后,该局检查人员赶赴实地核查,发现该加油站早已于2024年停业装修,并且变更了经营主体,对外挂牌为中能链梨园站,原有加油系统、财务台账全部清零更换。现场仅留存两台旧办公电脑,调取后发现存储的都是三四年前的过期数据,本次检查所属期内经营记录被彻底清空,没有任何核查价值。

面对数据缺失的情况,检查人员依法约谈加油站法定代表人,但对方以“站点客源稀少,生意不好”“已多次接受税务辅导,所有收入都如实开票、如实申报”为说辞,闭口不谈本次检查的相关事项。之后再联系法定代表人时,均被其以其他借口推脱检查。

由于加油站未按期提供相关涉税资料,亦未安排财务人员配合,导致数据核查陷入僵局。

调转方向戳穿谎言

眼见账面取证困难,检查人员迅速转变思路,跳出台账、系统数据,从资金流向寻找突破口。通过资金查控平台,检查人员依法调取了加油站对公账户、法定代表人个人账户全部流水,发现一个异常情况:该个人账户每月固定收到来自一个名为“平台—备付金账户”的批量转账,转账时间、金额和加油站月度经营周期完全吻合,可对公账户从未出现过对应款项。

这一笔笔莫名流入的平台资金是什么?检查人员从外围寻找线索,偶然在同事过往加油支付记录中发现,在该站点加油付款,收款方并非梨园加油站,而是一家引流平台。

顺着这条外围线索,检查人员向平台公司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发函协查,完整还原了整条隐秘资金链:涉案加油站分别与两家第三方平台公司签订增值业务服务协议,约定车主油款分为两路进行支付,即线上订单归集至“引流平台”、线下零散收款归集至某第三方支付平台,两路资金都不经过加油站对公账户,每月统一结算至加油站法定代表人私人账户。

证据链齐全后,检查人员再次约谈该加油站法定代表人。起初对方依旧狡辩,声称个人账户流水都是亲友临时借款,和加油站经营无关。但协查订单数据、消费者支付凭证、银行流水时间一一对应,借款说辞不攻自破。最终当事人承认偷税事实,并主动整理提供了企业的“另一套账”——手写的班次销油缴款单据,这份账外记录完整还原了加油站2022-2024年的真实销售情况。

偷逃税款终被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梨园加油站的涉税违法行为,国家税务总局邵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62.41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已追缴入库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131.61万元,剩余滞纳金按规定进一步追缴。(湘瑞轩)

责编:杨柳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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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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