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督察组开出1号督办单!

  湖南生态环境   2026-06-18 14:01:55

近日,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省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进驻株洲市、岳阳市、怀化市、张家界市,并向四个市州下达1号督办单。

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株洲市下达1号督办单:

督办单指出,攸县民富环保机砖厂烟气在线监测设备未联网省监控平台,破碎车间及原料棚内未采取有效措施抑制扬尘,厂区周边有少量建筑垃圾及原辅材料露天堆放;砖厂采矿许可证于2013年10月18日到期,现原辅材料来源于厂区西南侧山体挖取(原采矿区),根据北斗高清图像显示该厂往年至今,山体均有逐步减少。督察组要求株洲市对上述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岳阳市下达1号督办单:

督办单指出,近日,自媒体博主在抖音平台曝光市水务集团对面装修垃圾乱堆乱放,视频拍摄于5月12日。经督察组现场核查,至今仍未清理。督察组要求岳阳市立即整改。

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怀化市下达1号督办单:

督办单指出,6月11日督察组现场核查芷江县七里桥临时建筑垃圾消纳场时,发现该场仍在持续违规倾倒建筑垃圾,且伴有生活垃圾和一般固废,无“三防”措施,侵占岩鹰洞水库水域及林地,造成水体污染与生态破坏。且该问题为2026年长江经济带“清废行动”(第二批)交办事项,该问题芷江县已上报销号,但仍新增倾倒大量建筑垃圾。督察组要求怀化市立即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对该临时消纳场的审批手续、问题整改落实及相关部门履职情况开展全面调查核实。

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张家界市下达1号督办单:

督办单指出,3月19日督察组现场检查指出,张家界市武陵源区锣鼓塔污水处理厂存在未按2001年初次环评批复(湘环评[2001]102号)以及2025年提质改造环评批复(张环评许决[2025]17号)要求,对格筛井、集水池、调节沉淀池、缓冲水池、高密度沉淀池、反硝化滤池、贮泥池进行加盖处理,恶臭气体未进行收集处理无组织排放。6月14日督察组现场检查发现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3月份现场指出问题仍未整改到位,整改进度严重滞后。二是污水处理厂出水口正在排水,污水处理设施紫外线灯未开启。督察组要求张家界市针对上述问题进行调查处理,责成相关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并迅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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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肖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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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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