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6-12 08:34:04
孔德淇
上班闲聊四分钟、短暂离开工位、提前几分钟等候打卡,这些职场日常,竟被南京一家公司视作“严重违纪”,凭借监控片段突袭辞退员工。近日南京中院作出二审判决,认定涉事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行为违法,判令其支付赔偿金10.8万元。
这起劳动争议案件,很具现实警示意义。当事员工在岗四年,履职态度与表现良好且有据可查。这些被定性为“违纪”的行为,既没有耽误本职工作、拖延工作进度,也未给企业造成明显经济损失与不良影响,和《劳动法》规定的“严重违纪”情形相差甚远。涉事企业全程零提醒、零沟通、零劝导,未给员工任何解释、整改机会,直接下发辞退通知,要求员工一小时内办完离职手续。这种一刀切、突袭式的处置方式,暴露了部分企业管理的僵化冰冷,也凸显出职场劳资关系中的权责失衡问题。
依据劳动法,用人单位可以制定内部规章,但规章制度必须合法合理,认定“严重违纪”更要有明确标准与事实支撑。该公司将无伤大雅的日常行为上升至重大过错,明显违背比例原则。同时,劳动处置讲究流程规范,发现问题理应先提醒、再纠正,循序渐进引导员工遵守纪律。而涉事企业跳过所有沟通环节,仅凭截取的监控片段就实行“突击式开除”,既缺少人性化处置,也违背法定程序。
劳动关系不是单向的管控与服从,而是双向的奔赴与共赢。真正科学的现代企业管理,既要靠制度守住秩序底线、规范履职行为,更要靠人文关怀凝聚人心、靠充分信任激发潜能。高压管控或许能实现短期的刚性秩序,却换不来员工的归属感与创造力,难以支撑企业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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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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