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2名举报人获奖励

  湖南生态环境   2026-06-09 10:35:01

近日,怀化市公布两起举报奖励案件,分别给予举报人1500元和2000元奖励。

2025年3月14日,群众通过微信公众号向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溆浦分局举报溆浦县一公司无排污许可证违法排污,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调查核实。

经查,该公司于2020年6月21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当时因硅酸钠生产线处于长期停产状态,故排污登记中不涵盖硅酸钠生产线有关排污信息。2024年12月17日,硅酸钠生产线改造完成,该公司按照相关要求对原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进行了注销,重新申领新的排污许可证,但在申领期间点火复产,直至群众举报仍未取得新的排污许可证,违法排污问题属实。并依据《怀化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给予举报人1500元奖励。

2025年10月30日,群众通过电话向怀化市生态环境局中方分局举报中方县一公司生产废水外排造成溪里鱼虾死亡。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发现该公司饲养员通过波纹管道向集污池排放未经处理的养殖粪污,导致粪污从集污池外溢,粪污及场区冲洗废水顺着雨水沟长时间排放到下游的搞潭溪,造成少量小鱼死亡。

2025年11月1日,怀化市生态环境局中方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的溢流废水进行采样,检测报告显示废水pH值、色度、粪大肠菌群、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等多个指标超过排放限值。并依据《怀化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给予举报人2000元奖励。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监督,发现生态环境问题可在问题线索举报奖励平台举报,一起守护湖南的碧水蓝天!

责编:肖静

一审:肖静

二审:蒋茜

三审:周韬

来源:湖南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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