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拟扩大使用范围

  金融时报   2026-06-08 10:35:15

6月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就《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对于公积金管理制度提出多项改革措施,包括支持租房提取,明确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参加等。

扩大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是本次征求意见稿修订的重点。

征求意见稿第二十四条将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形由6种拓展至9种。具体为:(一)支付房租的;(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三)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四)装修自住住房不超过一定额度的;(五)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六)离休、退休的;(七)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八)出境定居的;(九)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

针对其中新增的3种:装修自住住房不超过一定额度的、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业内人士认为,现行规定对提取使用采取列举方式,使用范围有限,增加这些条款,为适应缴存人不同阶段的多元化住房消费需求带来更大的灵活性和拓展性。

此外,征求意见稿规定,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具体办法由设区城市人民政府制定。记者了解到,截至2024年末,全国已有36个城市开展试点,累计超过100万名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中24万人已使用住房公积金租房或购房。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征求意见稿规定2026年6月5日后因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提取资金金额可合并计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有效解决了“租房提取影响未来贷款额度”的后顾之忧。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修订旨在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更好满足缴存人多元化住房消费需求。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表示,征求意见稿在制度优化方面呈现出三个非常重要的变化,尤其是在公积金的使用范围和方向上,体现了政策思路的实质性转型。一是从传统购房环节向“租购并举”转变。二是从购房交易端向“全生命周期”支持转变。三是从增量市场支持向“增量与存量市场统筹支持”转变。总的来看,政策不仅与时俱进,而且紧紧跟随市场变化,与居民的实际住房需求进行了有力结合,是一次务实、精准、有温度的制度优化。

“总结来看,此次修订坚持循序渐进的改革逻辑,强化公积金的普惠性。”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此次修订顺应住房进入存量时代的趋势,探索住房公积金从过去主要支持增量消费拓展至支持换房、租房、修房、养房;也是顺应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的新就业形势,让外卖小哥、网约车司机、自由职业者等新时期住房消费的主力群体也能享受普惠金融的福利。同时也是顺应人口空间流动频繁,要求加强数字化能力建设,推动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业务协同的趋势。这为未来更便利地推动互认互贷、本地提取、异地买房、异地贷款等创造了信息化基础,让缴存人少跑腿、数据多跑路,同时确保了业务的安全性以及违约追索的便利性和安全性。

记者:余嘉欣

责编:张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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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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