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5-25 13:46:23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成辉 通讯员 齐蓉 王超
近日,媒体暗访曝光部分地区个别杨梅收购点违规乱象:不法商贩为延长保质期、提升甜度,竟用“防腐剂”和“三无甜味剂”浸泡新鲜杨梅,引发消费者广泛关注与担忧。为破除消费焦虑、普及科学食安知识,新湖南联合省质检院依托食品科学原理与相关数据,发布杨梅食品安全科普提示,引导公众理性消费、科学避险。
据介绍,此次曝光的违规行为,主要是部分不法商贩为规避高温天气下杨梅易腐烂、不耐存放的特点,违规使用脱氢乙酸钠等防腐剂延长保质期,同时添加纽甜、甜蜜素、糖精钠等甜味剂,掩盖早熟杨梅的酸涩口感,以此提升果品卖相、谋取不当利益。
针对该类行为,食安标准有着明确的刚性红线。根据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规定,新鲜水果禁止添加任何防腐剂、甜味剂。相关添加剂虽可在部分加工食品中合规限量使用,但严禁超范围应用于新鲜生鲜水果。因此,商贩擅自对杨梅进行药水浸泡、非法添加,属于典型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针对公众普遍担忧的“误食泡药杨梅是否危害健康”问题,省质检院专家表示,公众需坚决抵制违法违规行为,但无需过度恐慌。从历年市场抽检大数据来看,市场在售杨梅中检出防腐剂、甜味剂残留的案例较少,极少数检出样品的残留数值也很低。同时,添加剂一旦达到有害剂量,会产生明显的苦涩感与浓烈的药水异味,根本无法正常食用。
省质检院专家解释,市民日常食用的风味正常的杨梅,即便存在微量合规残留,也处于人体正常代谢承受范围之内,非长期、大量食用,不会对身体健康造成影响。不过,要强调的是,无论残留剂量高低,新鲜杨梅非法添加防腐剂、甜味剂的行为均属违法,监管部门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
相较于健康风险,个别商贩的违法行径更大的危害在于透支市场信任、伤害整个杨梅产业。大量合规种植、诚信经营的果农,因少数“害群之马”的违规操作遭受舆论牵连,时常面临果品滞销、价格下跌的困境,造成“果贱伤农”的被动局面。与此同时,网络上部分刻意夸大风险、隐瞒科学事实、制造食品安全焦虑的不实言论,也希望广大市民理性甄别,坚决不信谣、不传谣。
至于目前存在的一些认知误区,本次科普特别澄清:杨梅“泡药水”与果肉含虫并无关联,泡药水不等于能杀虫。商贩所用原料为防腐剂和甜味剂,不具备杀虫、驱虫效果,违规浸泡后的杨梅仍可能滋生果蝇幼虫。反之,带有小虫的杨梅也不能直接判定为纯天然、无添加果品,二者不存在对应关系,不能作为辨别问题杨梅的依据。
据了解,杨梅内的白色小虫为果蝇幼虫,本身无毒无害,误食仅会产生心理不适,不会危害人体健康。市民若介意虫体,可在食用前用淡盐水浸泡10至15分钟,让幼虫自行爬出。同时提醒,切勿冷藏后浸泡杨梅,低温会冻死幼虫,导致无法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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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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