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收费贵发“避雷”帖泄愤,男子诋毁宠物医院被起诉

  三湘都市报   2026-05-15 18:12:11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5月15日讯(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虢灿 通讯员 向怡霄)嫌宠物医院收费太贵,男子在多个网络平台注册“避雷某宠物医院”账号,发布多条包含该医院招牌、详细地址的内容,声称医院“强买强卖”。相关内容引来数百名网友点赞、评论。该男子因此被涉事宠物医院起诉至法院。

5月15日,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通报了这起因消费纠纷引发的名誉权侵权案件。

男子发“避雷”帖被起诉

张鹏(化名)家的宠物狗受伤后,前往张家界某宠物医院接受治疗,共计花费2000余元。事后,张鹏认为医院收费过高,且店内未明码标价,双方产生纠纷。

随后,张鹏以消费者维权为名,在多个网络平台注册名称为“避雷某宠物医院”的账号,多次发布带有该字样的视频和图文内容,公然声称该医院存在“强买强卖”行为,且内容中明确标注该宠物医院的招牌照片、详细经营地址等信息。截至案件受理时,相关内容已被数百位网友点赞、评论、转发,在网络上引发一定舆论关注。

涉事宠物医院认为,张鹏故意发布不实负面言论,已严重损害自身名誉权及正常经营秩序,遂向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鹏立即停止侵害其名誉权的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法院认定男子行为侵权

法院经审理查明,张鹏在网络平台发布的“强买强卖”等负面言论,既无行政机关的相关认定依据,也缺乏有效证据予以佐证,属于无根据的不实言论。该不实内容在网络上广泛传播,直接降低了涉事宠物医院的社会评价、损害了其口碑,导致其名誉受损,张鹏的行为已构成对该宠物医院名誉权的侵害。

承办法官表示,消费者有权对商品和服务进行合理评价与社会监督,但该权利的行使必须坚守客观事实底线,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使用侮辱性、诽谤性语言,更不能超出正常评价范畴。若假借维权名义,发布不实言论诋毁商家,不仅突破了言论自由的法律边界,还需依法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法院一审判决张鹏在网络平台公开发布道歉声明,同时赔付涉事宠物医院维权合理开支4000余元。

一审判决作出后,张鹏不服提起上诉。经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张鹏向涉事宠物医院出具书面道歉信,并按双方约定在相关平台公示,同时赔付该宠物医院维权合理开支2000元;涉事宠物医院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就此化解纠纷。

法官说法:发帖不能超出正常评价范畴

法官提醒,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提出批评的权利,但必须以客观事实为前提,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使用侮辱、诽谤性语言,不能借维权之名肆意侵害他人名誉权。同时,经营者也应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规范服务流程,坚持诚信守法经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从源头减少消费矛盾纠纷。

责编:虢灿

一审:虢灿

二审:黄娟

三审:张军

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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