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伴丨“扫码入企”全国动真格了,湖南“先行棋”接着怎么走?

曹茜茜   湘伴   2026-05-11 17:02:34

【湘伴导读】

日前,司法部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扫码入企”工作 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通知》(简称《通知》),对“扫码入企”基本环节、基本要素进行统一规范,剑指长期以来困扰企业发展的乱检查、重复检查、趋利性执法等顽疾,旨在提升行政检查效能,切实为企业松绑减负。

为何要推行“扫码入企”?湖南有哪些探索成效?下一步如何深耕?

为何要推行“扫码入企”?

“扫码入企”,其实就是通过“政府赋码、执法亮码、企业扫码”,实现对行政检查的全过程监督。

打个比方。过去,执法检查像“不速之客”,企业往往一头雾水,甚至一天要接待好几拨。如今,“扫码入企”就像给每次执法都配上一张“实名制门票”,执法人员必须“凭票入场”,企业“扫码验票”,流程是否合规、谁来检查、查什么,全部“有迹可循”。

细细梳理可以发现,此次司法部的《通知》,以极高的制度“颗粒度”规范了扫码流程。

比如,入企检查前,必须报批生成“执法码”,且该码具有“唯一性”;联合检查时,一次只赋一个码;入企检查时,企业扫码核验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以一键反馈;入企检查后,自动形成检查记录与执法文书,统一汇聚到政府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

这一刀“向内砍”的改革,通过数字化手段,将执法的自由裁量权置于阳光下,用“制度的刚性”取代了“人为的任性”。

漫画《扫码入企》。勾犇 作

为何要动这一刀?

一段时间以来,多头上门、轮番检查、重复打扰的“车轮战”,加之个别趋利性执法行为,既打乱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节奏,也挫伤经营主体发展信心,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堵点难点。

去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

此次司法部再次印发《通知》,把宏观要求细化为可落地、可操作、可监督的具体规则,标志着涉企行政检查正式告别“凭经验、凭感觉”的粗放模式,迈入凭数据监管、凭规范准入的时代。

这既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务实举措,也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必答之题,更是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内在要求。

在湘伴君看来,“扫码入企”的本质,不是用技术给执法“套枷锁”,而是用制度给信心“加保险”。

因为,统一的执法标准、检查规范、监督渠道,有利于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壁垒,让各类经营主体在同一规则下公平竞争、平等发展。

湖南的探索成效如何?

湖南先行试水,走在了基层改革探索的前列。

2021年11月,衡阳市在全国率先上线企业赋码保护平台,要求政府部门开展访企活动“码上约”。

衡阳市委、市政府高位推动,将这一机制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一招”,有效破解了“蜂拥而至”的检查乱象,入选“中国改革2021年度案例”。

2025年12月3日,衡阳市雁峰区的特变电工(湖南)能源建设有限公司,应急管理执法人员在企业门口通过扫码入企。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健 摄

今年3月,湖南省“企业服务年”行动新闻发布会明确,将全面落实“扫码入企”,坚决做到无事不扰。

随着行动的深入,“扫码入企”已从部分市州的“自选动作”,升级为全省上下的“规定动作”。

截至目前,各地因地制宜,亮出不少特色举措——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划出“平台之外无检查”的硬杠杠,明确除特殊情形外,对同一企业年度日常检查不得超过两次,一旦违规企业可坚决拒绝并举报;

长沙市望城区、宁乡市、浏阳市、长沙县,永州市零陵区,益阳市桃江县,衡阳市衡东县,邵阳市洞口经济开发区等地,均根据当地发展实际情况设立“企业宁静日”,让“非必要不打扰”成为执法共识;

…………

这些年来,从“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破冰,到“‘办不成事窗口”细化兜底,再到“扫码入企”规范执法,湖南优化营商环境始终步履不停、迭代升级。

日前,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16条重点工作举措,明确严格落实部门内联合检查“一起去、去一次”要求,全面推行“扫码入企、联码督查”制度,深化信用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融合。

这标志着,湖南的政务服务与行政执法正汇聚成一股可感可及的合力。

湖南如何在先行基础上深耕细作?

放眼全国,不少地方也形成了可借鉴的探索经验。湖南如何在先行基础上深耕细作?湘伴君梳理三个关键方向。

一是联合检查的“物理叠加”如何变成“化学反应”?

《通知》强调“精简合并检查事项”。也就是说,多头检查整合,不能只停留在部门的“简单凑队”,更要实现流程融合、数据互通。

深圳市光明区创新推行“统筹入企+扫码监督”模式,推动多部门“组团上门、一次办结”,入企次数由26522次降至11018次,降幅达58%。

深圳市涉企执法登记界面,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图源:南方日报

湖南可借鉴这一思路,依托全省政务数据平台,打通各部门检查计划数据,实现任务智能匹配、事项自动合并,把事中临时协调升级为事前智能统筹。

二是“自动留痕”如何走向“有效监督”?

《通知》明确要“实现对检查的全过程监督”。“扫码入企”实现了执法全程留痕,但留痕更要见效、存档更要监督。

江苏连云港在“综合查一次”平台之外,还联动“减负邮箱”等新措施,方便基层反馈落实不到位问题。

湖南可依托现有涉企服务平台,完善企业匿名反馈、执法双向评价机制,以大数据比对校验执法行为,让监督从“上级督查”变为“全民共督”。

三是“无事不扰”如何与“有效监管”平衡?

《通知》明确要求“强化对不同企业的差异化监管”。未来的方向不是“一刀切”地减次数,而是要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

湖南可进一步深化信用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的结合,用好“扫码入企”积累的海量执法数据,精准绘制企业信用画像,把检查频次、检查方式、监管力度与企业信用等级深度挂钩,实现“数据定规则、分类定监管”。

“凿井者,起于三寸之坎,以就万仞之深。”当每一个“码”都成为政企互信的“契约书”,市场的活力和社会的创造力,必将在规范透明的土壤中向阳拔节、蓬勃生长。

责编:夏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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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湘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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