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 2026-05-09 17:46:19
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6年4月28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市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动能转换、品质提升、绿色转型、文脉赓续、治理增效,加快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优化现代化城市体系
(一)推动城市群一体化和长株潭都市圈同城化发展。发挥“一带一部”区位优势,主动融入长江中游城市群,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海南自贸港等协作联动。推动以长株潭都市圈,岳阳、衡阳省域副中心,京港澳、沪昆、渝厦通道经济带以及若干重要发展支点构成的“一圈两副三带多点”城镇空间格局协调发展,构建布局合理的现代化城市体系。深化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以“一座城”的理念,实施长株潭一体化发展提升行动,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建设“轨道上的长株潭”。
(二)增强省会综合竞争力。鼓励长沙探索特大城市治理现代化的路径模式,做强做精核心功能,增强对高端生产要素的配置能力,优化国际化消费环境,打造高品质国际化社区,吸引全球高端人才集聚,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
(三)做强省域副中心和中小城市。加大对岳阳、衡阳省域副中心城市发展政策支持。发展一批区域性城镇群,推动地级城市及50万人口以上中等城市网络化、组团式发展。支持一批经济强县发展为中等城市,培育一批城区人口20万以上的新生中小城市。
(四)提高县城和小城镇综合承载力。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分类打造县域特色产业体系,做强县域经济。持续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提升潜力地区城镇化水平。统筹规划补齐市政基础设施短板,做专做精做美小城镇。结合城市常住人口变化趋势,动态优化基础设施布局、公共服务供给、建设用地结构。支持经济大县减负增效、放权赋能,稳妥推进人口小县机构优化,实施重点镇扩权改革。
二、建设富有活力的创新城市
(五)激发城市发展新动能。坚持产业布局和空间布局结合,探索产业输出地和输入地对接合作利益共享机制,完善“科创飞地”模式。加强原始创新和核心技术攻关,强化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协同,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化实施“4+4科创工程”,完善“1+N”国家实验室体系,培育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加力建设湘江科学城。聚焦现代化产业体系,深入实施重点产业倍增计划和产业创新工程,壮大重点产业链和先进制造业集群。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建强数据交易中心。培育千亿北斗产业,赋能低空经济规模化发展。壮大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智能建造。实施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深化“两业共融”。发展首发经济、银发经济、夜间经济,鼓励适旅化改造,拓展消费新业态新场景。培育区域和地方特色消费中心。构建创新创业生态,支持大学生和青年人才创新创业,打造“低成本创业、高品质生活”的城市品牌,建设年轻人友好省份。
(六)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开展城市存量资源状况和更新潜力摸底。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科学规划城市更新行动,建立完善规划实施体系和城市体检工作机制。坚持运营前置,鼓励以市场化方式改造盘活老旧厂房、低效楼宇、闲置传统商业设施等存量房屋。开展烂尾楼盘活处置。加强片区策划,系统推进老旧街区、城中村、城市危旧房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善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配套政策。推动土地用途、建筑功能合理转换与混合利用,盘活存量低效用地,构建配套的用地、规划和产权政策机制。优化提升存量城市基础设施资产管理运行效能。
(七)健全城市建设运营投融资机制。鼓励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工具、产品服务和融资模式,强化城市建设运营项目中长期信贷供给,加大有效信贷投放力度。完善保险、信托等金融服务产品,积极推动资产证券化。推动金芙蓉投资基金在城市更新领域发挥作用。加大对涉及重大安全和基本民生的项目保障力度。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等,做好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工作。深化“三全”债务改革,严禁新增隐性债务,防范化解融资平台经营性债务风险。稳慎推进公用事业价格改革。
(八)拓展城市对外开放合作新空间。深化制度性开放和系统集成改革。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建好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打造中非经贸深度合作先行区。拓展国际贸易通道,提升城市国际物流服务能力,加快建筑业企业“抱团出海”,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高标准办好中非经贸博览会等展会。做强大张家界国际旅游区。推动国际组织在湘设立机构。
三、建设舒适便利的宜居城市
(九)系统推进“好房子”和完整社区建设。推动完善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基础制度和配套政策。鼓励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于保障性住房、安置房、人才房、宿舍等,满足初婚初育家庭住房保障、多子女家庭改善性住房等不同类型的住房需求。实施城市房屋品质提升工程,完善政策技术标准体系,大力推进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建设。坚持人口、产业、城镇、交通一体规划,建设创新型产业社区、商务社区,促进产城融合、职住平衡。实施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建设完整社区,健全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
(十)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升级。优化城市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功能,加强系统集成。统筹推进城市地下地上空间开发利用,加快推进地下管线管网更新改造,落实“综合改一次”的要求。探索地下综合管廊“投建管运”一体化机制。深入推进数字湖南建设,优化算力布局,统筹通算、智算、超算、边缘算力协同发展。推进地级城市第二水源建设,健全供水保障管理体系。适度超前建设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完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进和提升长株潭、岳阳、衡阳、怀化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建设,完善交通枢纽换乘换装设施布局,加快停车位、充电桩等便民设施建设。
(十一)构建优质均衡共享的公共服务体系。健全精准高效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推进“一老一小”、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和场景建设,全面营造残疾人平等融合共享的良好环境。开展“骑手友好社区”建设。发展普惠养老服务与互助性养老,促进医养结合。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和托幼一体服务。打造学习型城市,推动基础教育扩优提质,加快优质教育资源向薄弱地区延伸。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推进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强社会保障和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兜牢民生底线。
四、建设绿色低碳的美丽城市
(十二)提升生产节能降碳水平。实施工业能效、水效提升行动,推广绿色低碳先进工艺技术装备,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建设零碳园区和工厂。有力有效管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研究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方法,实行碳排放双控制度。发展新型建材、绿色建筑,推进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和浅层地热能建筑应用,规模化发展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
(十三)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以节水行动为抓手,全面建设节水型城市。推广节能低碳生活用品,推进“光盘行动”,减少一次性消费品和包装用材消耗,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深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推动分类网点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衔接融合,健全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优化公共交通和慢行系统,引导绿色低碳出行。
(十四)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因地制宜增绿补绿,建设口袋公园,持续推进城市绿环绿廊绿楔绿道建设,推进绿地开放共享。加快长株潭生态绿心绿色转型发展。系统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保护修复湿地,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推进污水处理“厂网一体、按效付费”,加快管网错接混接改造和病害缺陷修复,完善污水处理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加强重点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开展噪声、餐饮油烟、扬尘治理。推动城市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健全新污染物管控治理体系。
五、建设安全可靠的韧性城市
(十五)强化房屋和重要设施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高层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一楼一牌”设置工作。落实政府投资项目法人终身责任制和业主责任制。探索推行工程质量保险。严格限制超高层建筑,增强高空消防能力。实施城镇预制板房屋治理改造行动。推进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抗震加固。常态化整治监管群租房。推动重要设施、能源、水源等分布式布局,完善抗灾设防标准,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十六)提升重点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全力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聚焦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特种设备、交通运输、消防等重点领域,兼顾新型储能、平台物流、无人驾驶、低空飞行等新业态新领域,深化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治,动态消除安全隐患,精准管控重大风险源。持续推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提升消防安全防控能力。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评价制度,注重评价结果应用。
(十七)提升城市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健全应急医疗物资储备体系。构建分级分层分流救治体系,推进多部门、跨城市协同,强化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和联防联控。加强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
(十八)强化城市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优化城市防灾减灾空间格局,增加生态屏障、隔离疏散通道,预留防灾救灾弹性空间。推进城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一部一基地六中心”区域应急工程建设,完善应急避难场所体系。构建城市安全风险谱系,建立灾害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强化城市自然灾害防治,健全洪涝联排联调机制,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推动城市防洪圈闭合达标。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完善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下应急指挥机制。健全巨灾风险保障体系,完善灾害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机制。实施基层应急能力提升行动,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和快速调拨投送体系。
六、建设崇德向善的文明城市
(十九)保护利用传承城市历史文化。加强对城市独特的历史文脉、人文地理、自然景观保护,完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健全城市文化遗产普查调查制度,开展老城及其老街区专项调查。推进世界文化遗产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强化历史建筑、不可移动文物、工业遗产、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的保护、修缮和活化利用。开展历史文化保护利用片区建设。加强文物资源保护管理利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传承。
(二十)塑造湖湘特色城市风貌。强化城市规划的管控和引导作用,推动实现功能复合、密度适中、高低错落、蓝绿交织。健全城市天际线管控等风貌管理制度,加强建筑设计管理,推动城市建筑更好体现湖湘特色和时代风尚。严控超大体量公共建筑、大型雕塑的规划建设。不得大规模迁移砍伐树木、滥建文化地标、随意更改老地名,严格古城古镇型项目审批监管。
(二十一)丰富城市精神文化生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文明城市建设,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塑造彰显文化底蕴和独特气质的城市精神。实施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行动,提升公共文化场馆服务功能,打造小剧场等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办好第十六届全国运动会、第十三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加快发展群众体育。推进文化和科技、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支持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建设,推动科技赋能湖湘文化,大力发展动漫游戏、数智出版、数字文博、微短剧等文化产业。
七、建设便捷高效的智慧城市
(二十二)健全城市治理工作机制。发挥好“一委一办一平台”作用,加快完善省级统筹机制,建立健全城市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城市管理统筹协调机制。推动修订《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厘清各部门城市管理职责边界,构建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按规定配足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执法设备。推进城市管理职能部门联合进社区。探索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新模式。完善居民、企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参与城市治理制度机制,充分发挥志愿服务作用,拓宽新就业群体参与城市治理渠道。
(二十三)推动城市治理智慧化精细化。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夯实智慧城市数字底座,建设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和数字化建设。依托省级统筹的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深化数据资源共享和开发利用,拓展智慧应用场景,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公共服务“一网通享”。加快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健全网格化治理体系,加强背街小巷等城市小微空间治理。
(二十四)加大城市社会治理力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协调机制和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加强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源头治理。推广“街镇吹哨、部门报到”模式。强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平台功能,推动“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加强超大社区等特殊区域治理,深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和能力建设。构建社区工作者“选育管”体系,有效发挥社区工作者和基层法律顾问队伍作用。健全社会安全稳定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提高风险动态监测预警能力。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严密防范个人极端事件。
八、组织保障实施
加强党对城市工作的领导,坚持省负总责、城市抓落实,强化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协调联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协同健全适应城市内涵式发展的政策法规制度,建立健全科学的城市发展评价体系。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城市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培养城市规划、建设、治理等专业人才,打造城市领域智库。全省各地区各部门要强化组织实施、协同配合,推动本实施意见有效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协调指导。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向省委、省人民政府请示报告。
(此件公开发布)
责编:张笑
一审:张笑
二审:陈永刚
三审:唐婷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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