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水河畔法槌声! 慈利法院巡回审判守护母亲河生态

  新湖南客户端   2026-04-28 15:32:14

澧水河畔,300余名群众围坐,潺潺水声伴随法槌敲响。4月23日,慈利县人民法院打破法庭围墙,将庭审“搬”至岩泊渡镇澧水河边,公开巡回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让群众“零距离”感受司法公正,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修复一片”的良好效果。

人大代表、慈利县人民法院联络站驻站代表,慈利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岩泊渡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旁听。

“两长”同庭履职此次巡回审判由慈利县人民法院院长周金英担任审判长,慈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郁媛担任公诉人,“两长”同庭并肩履职,彰显司法机关严惩非法捕捞、守护澧水生态的坚定决心。

案情聚焦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某在慈利县岩泊渡镇澧水河流域,多次采取放置“地笼”非法捕捞方式捕鱼,将捕获的渔获物卖给周边餐馆并非法获利,其行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直接破坏澧水流域渔业资源和生态平衡,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刑事处罚与生态修复并举“捕鱼”变“补鱼”庭审中,审判长严格依照法定程序组织法庭调查、核实证据,公诉人依法阐明案件的社会危害性与生态损害后果。面对铁证,被告人王某某当庭自愿认罪认罚,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对澧水母亲河造成的伤害,自愿在澧水河畔进行增殖放流,修复受损水生生态。结合案件事实、被告人悔罪态度及修复意愿,法院当庭作出刑事处罚。庭审现场同步发布了慈利县首份澧水河流域渔业资源和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令》。在法院、检察院办案人员和群众共同见证下,被告人王某某手提鱼苗桶,将一尾尾鱼苗投放至澧水河中,以增殖放流的方式主动修复受损生态。现场参与旁听人员自发加入增殖放流队伍,鱼苗入水,逐浪游动,成为“惩治+修复+教育”司法理念落地生效的生动注脚。

司法延伸庭审不止于审判,更在于普法。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就地开展生态法治宣讲,用接地气的乡音为群众讲解“禁渔期”“禁渔区”等生态保护相关法律知识,警示群众莫让“渔网”碰“法网”,号召群众共同守护母亲河生态安全。法院干警同步发放防范非法捕捞、电信诈骗及森林防火等宣传手册,用通俗易懂的图文内容,普及各类高频违法犯罪的法律常识。

代表联动庭后,人大代表慈利县人民法院联络站围绕“聚焦生态司法,强化监督履职,共护澧水生态”主题召开座谈会,与会人员深入探讨巡回审判的实践意义与改进方向,就巡回审判提质增效、联络站活动高质量开展等方面建言献策。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勇对此次活动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要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多渠道开展生态环保法治宣传;要深化联络站实践探索,更好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要推动驻站代表分批次、全覆盖参与活动,凝聚生态守护合力。

此次巡回审判是慈利法院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守护澧水河流域生态的生动实践。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扛起生态司法责任,把巡回审判、生态修复、普法宣传相融合,凝聚多方共治合力,为慈利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慈利法院 王鑫)

责编:陈昱旬

一审:陈昱旬

二审:王珊

三审:熊佳斌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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