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6-03-25 19:27:32
在居民小区内驾车行驶,尤其是老旧小区,因道路较窄、车位拥挤,剐蹭事故时有发生。若出现此类事故,驾驶人未采取必要措施径行离开,是否属于肇事逃逸?近日,北京市二中院审结了一起相关案件,认定上述行为构成肇事逃逸。
2024年4月4日,李某驾驶机动车在某居民小区内由南向东右转行驶,车辆右侧与静止停放的孟某车辆右前部相剐撞,造成李某车辆右侧与孟某车辆右前部损坏,无人受伤。李某在事故发生后未报警也未联系孟某即驶离现场。
4月6日,孟某报警称其车辆被剐蹭。交管部门调取小区监控核查后,认定李某全责,并依法作出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以李某实施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为由,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李某认为事发地点为居民小区,不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道路”,不应适用道交法的相关规定。因此,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撤销交管部门处罚决定。
法院受理案件后查明,涉案事故发生的居民小区,属于北京某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允许社会车辆通行。据此,法院指出,根据道交法的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内但允许社会车辆通行的地方,该规定强调了“道路”的公共性,旨在保护公众人身、财产安全。“道路”的公共性,其本质特征在于通行对象的不特定性。因此,居民小区内的道路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道路,关键在于是否允许不特定的社会车辆通行。本案事故发生的居民小区,虽然相对封闭,但社会车辆无需经过小区业主或物业管理公司许可,仅需缴费即可进出小区,所以该小区内道路属于道交法规定的道路。
最终,法院判决认定,交管部门对李某作出处罚决定并送达,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对于李某请求撤销被诉处罚决定书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法官认为,法律虽然未直接规定“居民小区内部道路”是否属于“道路”,但实践中一般从以下三个因素作出判断:一、小区是否属于封闭小区;二、是否允许社会车辆通行;三、小区内发生的事故是否会危害不特定多数对象的人身安全及财产权益。另外,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车辆在道路以外发生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该条例的规定处理。因此,即使事发地点属于封闭小区,交管部门接警后同样会参照相关法律规定认定责任方,剐蹭事故后擅自驶离现场的行为人,仍然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构成交通事故肇事逃逸。
法官提示,居民小区内驾驶机动车发生剐蹭、碰撞等事故时,切莫因事发地点在小区内、涉事双方多为邻里,便心存侥幸擅自驶离现场。应当第一时间报警,或者与对方车主取得联系,通过自行协商、交管部门调解、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妥善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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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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