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网站 2026-01-28 16:25:37
当轰鸣的采砂船越过许可边界,在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日夜作业,被搅碎的不仅是河床与洲滩,更是维系长江中游生态安全的天然屏障。
从警示片曝光到跨部门联动,从科学评估到多元修复,湖南省益阳市统筹水利、生态环境、检察等多方力量,以法治保障生态修复,以系统思维推进协同共治。面对高达3863.58万元的修复费用,涉事企业最终依法履行赔偿责任。修复工程不仅恢复了原有地貌,还通过增殖放流、生态监测等综合措施,有效助力湿地生态系统功能的重建。
近日,该案入选第四批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为长江流域乃至全国同类案件的办理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样本。
越界采砂撕开生态伤疤
根据2023年4月《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2020年2月—2023年4月,某砂石公司在益阳市沅江巴南湖采区存在越界、超量、超时开采等问题。其采砂范围超出许可区域,作业时间违反规定时段,不仅改变了河道地形地貌,还导致岸带稳定性下降、水生植被退化、鱼类栖息地丧失,对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这一“长江之肾”的生态系统造成系统性破坏。
案件曝光后,益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2023年9月,在益阳市人民检察院支持下,市水利局牵头,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等部门,共同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全面调查与量化评估。
经评估,案件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费用共计3863.58万元。其中,洲滩、岸带生境修复费用2444.74万元,河床结构与水源涵养功能损害费用1338.28万元,水生生物资源损害费用77.05万元,陆生生物多样性损害费用3.51万元。
打破“条块分割”,构建协同治理机制
面对跨领域、高金额的生态环境损害,益阳市打破传统“条块分割”治理模式,构建起以水利部门牵头、生态环境部门指导、多部门协同、检察机关提供司法保障的联动机制。
“在本案办理过程中,相关市直部门紧密配合、同向发力,是一次大规模的跨部门合作尝试。”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市水利局发挥牵头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作用,统筹案件办理并主动邀请相关部门参与联合;市生态环境局提供技术指导,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则立足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形成治理合力。
2023年12月,正式磋商会议召开。除政府部门外,沅江市政府、行业专家、环保志愿者代表也受邀参与。起初,面对高额赔偿,企业有所顾虑。对此,生态环境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共同释法明理:“修复不是可选项,而是法定义务。评估结果是底线,但履行方式可以协商——能原地修复的,高标准修复;对原地无法原样恢复的,可分期替代修复;完全无法修复的,则通过货币赔偿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必须确保‘应赔尽赔’。”
最终,双方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企业自愿承担全部修复与赔偿责任。
修复不止于“复原”
根据协议,本案采取“现场修复+替代修复+货币赔偿”相结合的方式,实现精准施策。
2023年12月,企业向益阳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专用账户缴纳1341.79万元,并同步启动六大修复工程:岸坡修复、岸线整治、洲滩恢复、水生生物修复、监管监测及其他辅助工程。
尤为创新的是对水生生物资源损害的处理。77.05万元的损失并未简单“一赔了之”,而是在符合生态修复规划前提下,转化为连续五年的增殖放流行动——自2023年起,每年在沅江市白沙长河小河咀水域,依据《湖南省沅江市巴南湖可采区2019—2022年采砂实施后评估报告》进行增殖放流。目前,已完成三期,后续两期已由企业出具承诺书,承诺定期完成。
针对本案的创新做法,西北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社坤在生态环境部组织的案例评审中指出:“本案对水生生物资源损害采用增殖放流替代修复,更好契合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以修复为中心’的功能定位,具有鲜明的示范意义。”
为确保修复不走过场,湖南省着力构建全过程监督闭环。“磋商阶段共同把关修复方案,实施阶段聚焦履职监督,既督促生态环境等部门压实监管责任,又督促赔偿义务人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修复效果,形成‘查处+赔偿+修复+监督’的完整治理闭环。”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
在此机制保障下,企业于2024年6月委托第三方开展修复效果跟踪评价;同年9月,顺利通过长江经济带警示片问题整改销号验收;11月,在省水利厅、生态环境厅、林业局、检察院联合组织下,修复项目完成验收,基本达到预期效果。
这一协作机制随后上升为制度成果。2025年4月,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省生态环境厅等9部门联合出台《湖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工作办法》,进一步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在顺位关系、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和修复治理等方面的衔接规则,提升协同效率与工作质量。
让公众从“旁观者”变成“参与者”
全过程注重社会共治,是本案的鲜明特色。益阳市在磋商、监督及增殖放流等环节,主动邀请专家、环保志愿者和媒体参与,并同步开展普法宣传,将案件办理转化为一场生动的生态法治实践。
借助媒体报道和现场解读,公众不仅直观感受到“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制度刚性,也深度参与到修复行动中。正如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相关负责人所言:“这种开放透明的机制,既以公开促公正,也推动生态治理从政府主导向多元共治转变。”
如今,巴南湖岸带逐步恢复稳定,水生植被重现,鸟类活动频次明显增加。这片曾被撕裂的“长江之肾”,正于系统修复中重焕生机——其探索的协同路径,也为长江大保护提供了一份扎实的“湖南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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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环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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