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6-01-07 17:07:16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月5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成辉)近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制定并印发《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事指南》(简称《指南》),旨在进一步规范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程序,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能,优化营商环境。
《指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专利行政执法办法》《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办法》及《湖南省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明确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时限要求及结案方式等关键内容。
根据《指南》,请求人须为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并提供明确的被请求人信息、具体侵权事实与证据,且案件未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约定其他解决方式。申请人需提交身份证明、专利权有效证明(如专利登记簿副本或年费缴纳凭证),涉及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的,还可能需提供专利权评价报告。
在办理时限方面,管理部门原则上应在立案后3个月内结案;案情特别复杂的,经批准可延长不超过1个月。公告、鉴定、中止等期间不计入办理期限。若因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导致案件中止,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决定后及时恢复审理。
结案方式包括作出行政裁决书、达成调解协议,或依法撤销案件。所有处理结果均将书面通知当事人,确保程序公开透明。
值得注意的是,《指南》强调,行政裁决请求事项不得超出法定职权范围,例如请求“责令赔偿”或“赔礼道歉”。
李成辉 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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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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