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2025-12-31 15:28:15
湖南日报12月31日讯(全媒体记者 王铭俊 摄影 李健)记者从今天下午举行的《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湖南明确将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工作纳入高校考核体系,增强高校推动开放共享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高校科研设施和仪器数量多、类型全、价值高,截至目前,湖南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共享服务平台共入网30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7299台套,其中高校的仪器设备数量3770台套,占入网总数的51.7%,类型覆盖国家大型科学仪器分类表中的全部15类。
为进一步压实高校主体责任,激发高校开放共享活力,此次新修订的《管理办法》重点从三个方面来推动。
将开放共享工作纳入高校考核体系。《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省教育厅指导高校健全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政策措施,将开放共享工作纳入全省公办高等学校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对新购大型仪器进行查重评议。《管理办法》规定,对使用省级财政科技经费新购单台套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科研仪器设备,进行必要性、合理性评议。对于省内已有同类设备并可提供共享服务的,不予安排新购经费。从源头上避免重复购置和资源浪费,倒逼高校集约利用科技资源。
强化日常监督与结果运用。加强对高校开放共享情况的日常管理和年度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不仅作为后续补助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也会作为高校申请新增科研仪器设备、申报各类科技创新平台的重要参考。对考核结果较差的高校,将采取限期整改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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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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