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芳 侯美玲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客户端 2025-11-24 16:11:57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1月24日讯(通讯员 谢芳 侯美玲)近日,沅陵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在沅陵县农业农村局公开庭审“湖南天勤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农村土地经营权租赁合同纠纷”案。
该庭审由侯美玲担任首席仲裁员,唐玖娥、戴菁担任仲裁员,三人组成临时仲裁庭,张羽萱担任书记员。庭审现场,经过申请与答辩、举证质证、事实调查等各个环节,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展开激烈辩论。最后,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形成仲裁结果。
此次仲裁是一起因被申请人董某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而引发的农村土地经营权租赁合同纠纷。申请人湖南天勤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核心诉求是确认双方于2023年签订的租赁合同有效并继续履行,同时要求被申请人赔偿2000元违约损失。在仲裁过程中,被申请人承认合同的真实性,但以外出务工不顺、欲收回土地自种为由坚持解约。经沅陵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并主持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确认涉案合同合法有效且双方必须继续履行至2028年合同期限届满,作为妥协,申请人则放弃了2000元的赔偿请求,从而使得纠纷得以解决,一场持续近半年的土地纠纷,在仲裁庭上得到了圆满解决,当事人当庭调解成功,双方握手言和。
此次开庭,不仅为解决具体纠纷提供了法律途径,也为当地规范土地流转、维护农民权益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通过本次庭审,向群众更直观地展现了法律的公平与公正,提升了农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对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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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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