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这些小区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看看有你家没!

  掌上衡阳   2025-10-25 19:31:31

 近日,衡阳各地消防救援队伍持续开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现对部分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小区进行曝光。

祁东县:居民高某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被罚

近日,祁东县消防救援大队发现高某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祁东县易烊物业管理的友阿广场住宅小区地下一层疏散通道内,违反了《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大队依据《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高某立即改正,并给予其警告的行政处罚。

衡东县:居民赵某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被罚

近日,衡东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康佳东路公租房小区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时发现居民赵某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一号楼二单元一楼楼梯间处,违反了《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大队依据《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赵某立即改正,并给予其警告的行政处罚。

衡阳县:居民刘某违规停放电动车被罚

近日,衡阳县消防救援大队发现居民刘某将电动车停放在衡阳县里生新村小区A栋一楼楼梯间,违反了《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大队依据《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刘某立即改正,并依法给予其警告的行政处罚。

常宁市:居民周某某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被罚

近日,常宁市消防救援大队发现周某某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常宁市常宁大道世纪城小区4栋B单元楼梯间,违反了《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大队依据《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周某某立即改正,并给予其警告的行政处罚。

衡南县:居民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被警告处罚

近日,衡南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服务指导时,发现位于衡南县云集街道的南国明珠小区有电动车在疏散楼梯内私自连接电线违规充电现象,大队监督员立即找到当事人王某某,告知该行为违反了《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第六项之规定。根据《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和《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行政处罚案件裁量参照表013-1之规定,大队下发《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改正,并依法给予王某某警告的行政处罚。

衡山县:居民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被罚

近日,衡山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魏某某在衡山县开云镇人民西路868号居民住宅一楼疏散通道停放电动车,违反了《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根据《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和《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行政处罚案件裁量参照表编号013-2之规定,大队决定给予魏某某警告的行政处罚。

耒阳市:居民梁平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被罚

近日,耒阳市消防救援大队发现梁某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耒阳市荷塘月色小区住宅楼的1单元1楼安全出口处,违反了《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大队依据《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和《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行政处罚案件裁量参照表013-2,责令梁某立即改正,并给予其警告的行政处罚。

南岳区:居民邓某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被罚

近日,南岳区消防救援大队发现邓某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河东小区楼梯口处,违反了《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大队依据《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邓某立即改正,并给予其警告的行政处罚。

石鼓区:小区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物业被处罚

近日,有市民反映由衡阳家瑞物业有限公司管理的耀兴华瑞园小区有个别业主“飞线”充电,石鼓区消防救援大队现场核查,发现该小区部分楼栋的安全出口和首层门厅违法停放电动车,且部分车主私自连接电线为电动车充电,该物业服务企业未及时劝阻、制止和报告,该行为违反了《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五项之规定。大队依据《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衡阳家瑞物业有限公司罚款2800元的行政处罚。

雁峰区:居民曾某电动车违规充电被罚

近日,雁峰区消防救援大队发现曾某在南岳电控家属区15号楼私自连接电线为电动车充电,违反了《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大队依据《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曾某立即改正,并给予其警告的行政处罚。

蒸湘区:电动车违规充电被依法警告

近日,蒸湘区消防救援大队发现刘某违反用电安全要求,在蒸湘区立新大道20号蒸湘教苑E栋一楼私自连接电线为电动车充电,违反了《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第六项之规定,根据《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和《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行政处罚案件裁量参照表013-1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刘某警告的行政处罚。

珠晖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被罚

近日,珠晖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区住建、公安、市监等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暗访检查,发现珠晖区菲特健身中心负责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在位于场所南面居民楼第一层楼梯间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违反了《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第五款之规定,大队依法对场所负责人刘某某当场警告的行政处罚。(通讯员周鑫)

责编:曾愉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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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掌上衡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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