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 2025-10-24 15:28:10
“干多干少不一样,做好做差有区别!”
近年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人员考核为抓手,聚焦“精度、深度、广度、力度”四个维度,构建起“全员、全面、全时”的考核体系,真正让考核成为审判工作的“指挥棒”、干警成长的“风向标”,全面激发队伍活力,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分类考核,精准画像:从“一把尺”到“多把尺”
“以前考核像‘大锅饭’,现在不一样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赛道。”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人介绍,为实现考核的“精度”,法院坚持“全员覆盖”,将所有干警纳入考核范围,并依据岗位性质和工作特点,将考核对象细分为正科职、员额法官、法官助理、综合行政人员等不同类别,实行“分道赛跑、同台竞技”。
这种分类考核方式,让不同岗位的干警都有了明确的努力方向,既避免了“外行评价内行”,也杜绝了“干好干坏一个样”,真正实现了“谁的工作谁清楚,谁的业绩谁亮眼”。
指标科学,深度评价:从“看材料”到“看实绩”
考核不是“走过场”,而是要“见真章”。该院在考核“深度”上下功夫,构建了“综合评价+业绩指标+共性指标”三位一体的评价体系。以审判质效为核心,将德、能、勤、绩、廉细化为具体指标,区分不同层级、岗位设置差异化标准,实现“正向激励+反向鞭策”相结合。
特别是对员额法官,法院开展了办案绩效专项考核,重点围绕案件质量、效率、效果三大维度,由审判管理部门、业务庭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及院党组按不同权重打分,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全面、精准。
“现在办案不仅要快,更要好。”一位员额法官坦言,“倒逼我们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裁判水平,老百姓的满意度才是最终的‘成绩单’。”
日常跟踪,全时覆盖:从“年终算账”到“平时记账”
“考核不是年底‘一锤子买卖’,而是贯穿全年的‘连续剧’。”该院创新推出“1+3”考核模式,即以年度考核为统领,融合平时考核、专项考核与年度考核,形成全过程、动态化评价机制。
严格执行“个人自评、综合评鉴、部门评价、领导评定、结果反馈”五步流程,将考核管理融入日常,注重干警一贯表现和实际贡献。更实在的是,法院在省级司法绩效奖金中单列平时考核奖金,金额从300元到1000元不等,真正做到“干得好、干得多,就拿得多”。
结果硬核,力度十足:从“平均主义”到“优劣分明”
考核的生命力在于结果运用。该院坚持“评案”与“考人”相结合,将考核结果与绩效奖金、评优评先、选拔任用直接挂钩。
该院率先在全省法院系统中打破绩效奖金“大锅饭”,拿出60%的省级绩效奖金和三分之一市级公务员考核奖金,设立平时、绩效、年度、特别奖励四类奖金,大胆拉开收入差距,最高差额达1万余元。
“以前觉得干多干少差别不大,现在真是‘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一位年轻法官助理表示,“考核让我们看到了希望,也感受到了压力。”
更重要的是,考核结果已经成为干部使用的“硬杠杠”。2024年,考核被评为优秀的36人中有17人得到提拔、晋升或进一步使用,占全院优岗总数的47.2%,真正实现了“实干者优先、有为者有位。”
该院这场考核改革,不仅“考”出了导向,“考”出了差距,更“考”出了精气神。员额法官从“要他办案”转变为“争办案、多办案、办好案”;综合行政人员也从“被动应付”转向“主动作为”。全院上下形成了“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
“考核不是目的,而是手段。”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征明表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优化考核机制,让‘指挥棒’更精准、‘风向标’更鲜明,为法治娄底建设注入更加强劲的司法动能。”
(来源:娄底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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