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洪根 周亚莉 周聪 2025-10-24 13:47:21
10月22日,郴州市检察机关“检务直通·代表委员一路行”主题活动走进嘉禾县检察院,聚焦全市检察机关十项重点工作之持续推进“四大检察”争议实质性化解。嘉禾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佩军与十余位市县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聆听一场刑事案件的公开听证,实地察看案件管理中心、12309检察服务中心,感受实质性化解矛盾的“检察优解”。
以“案结事了人和”筑牢法治为民根基
郴州市检察机关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自2024年起,就将“四大检察”争议实质性化解作为重点工作持续推进,把争议实质性化解贯穿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履职全过程,构建起上下联动、内外协同、多元化解的工作新格局,实现“结案了事”向“案结事了”转变。今年来,“四大检察”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成效显著,全市涉检信访同比下降16%,重复信访同比下降10%,1件案例获评省检察院典型案例,1件案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市检察院获评市信访法治化突出单位。
刑事检察:以“和解修复”促社会关系重建
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将矛盾化解贯穿办案全流程。2025年1-9月,全市办理刑事和解案件255件273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795件2235人,最大限度降低案件对抗性。通过深化刑事和解、强化司法救助、创新“检察+调解”模式,推动社会关系实质修复。
其中,临武县检察院组建专业团队办理家事邻里纠纷,实现“零信访、零申诉、零反复”;桂东县检察院在办理故意伤害案中促成赔偿9.8万元并达成水源共享协议;北湖区检察院办理涉军司法救助案,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安仁县检察院打造“检者仁心”品牌,组建多元调解队伍化解矛盾纠纷。
民事检察:多维度化解民事争议,维护弱势群体权益
民事检察工作聚焦弱势群体权益保护,通过多种方式解决民事争议,从源头上化解矛盾。2025年1-9月,共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301件,成功通过支持起诉化解争议239件。其中,为农民工追讨欠薪234余万元,桂阳县检察院成功调解42名农民工集体讨薪案,使10万余元赔偿金全部到位,切实解决了农民工的燃眉之急,化解了劳资双方的矛盾;苏仙区检察院支持外嫁女追索土地补偿款等案件,保障了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消除了可能因权益受损引发的社会矛盾。
通过加强虚假诉讼监督化解矛盾,苏仙区检察院在办理涉黑案中发现虚假诉讼线索,通过再审检察建议及时纠错;临武县检察院、资兴市检察院通过仔细审查证据链条、比对资金流水,纠正多起虚假诉讼,避免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受损,维护了司法公正和正常的诉讼秩序,减少了因虚假诉讼引发的矛盾纠纷。
深化执行监督,针对超范围查封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37件。北湖区检察院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7件,采纳率100%,有效破解“执行难”问题,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切实执行,化解了因执行不到位引发的矛盾。
行政检察:以“三位一体”工作法推动行政争议终结
内部外部协同合力化解行政争议,与法院、行政机关、街道社区等多部门制定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作机制,全年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12件。如市检察院和桂阳县检察院通过“府检联动”成功化解一件长达十几年的山林权属纠纷,该案例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为类似复杂行政争议的化解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监督与支持并重,工作中,以调查核实为基础,找准矛盾焦点,通过开展公开听证、释法说理,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促使当事人理解认同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同时,对法院错误裁判、审违、执违案件进行监督,对行政违法行为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避免程序空转,从源头减少矛盾。
个案与类案共治,从个案中梳理社保、拆迁等领域共性问题,形成3份类案分析报告,推动同类矛盾批量解决。
公益诉讼:以“双赢多赢”实现公益修复
坚持“诉前化解为主、诉讼兜底为辅”,立案公益诉讼案件345件,诉前程序整改率超90%。制定诉前磋商实施办法,桂阳县检察院通过磋商追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80余万元;嘉禾县检察院探索“以劳代偿”等多元修复方式;安仁县检察院在保护公益的同时为企业减负20余万元,实现双赢效果。
拓展公益保护领域,市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开展专项整治,通过检察建议督促整改187项;资兴市检察院、苏仙区检察院围绕食品安全等开展听证12次,整改隐患45处,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郴州市检察机关通过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动检察工作从“结案了事”向“案结事了”转变,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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